【科際整合月刊】陳連禎:孔子地方治理的廉能典範2022-07-09

孔子地方治理的廉能典範

陳連禎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 前校長)

摘要

孔子精通六藝,「學而優則仕」,早已理出了一套「仁政」的治國理念。孔子知道社會風氣愈壞,最需負責的當然是執政者。這就是孔子所一再倡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正名思想。唯有每個人都盡到了自己應盡的責任,才能有安定、和諧的社會。果然孔子在職期間,都能發揮影響力,魯定公才決定要讓他擔任掌管全國治安重任的「大司寇」,從此魯國境內立刻出現壞人改邪歸正,或是自動遠走他鄉。儘管孔子50歲才開始正式從政,曾經擔任三項職務,從政時間也只有4年左右,但他的政績卻十分亮眼,成為各國學習的楷模。

關鍵字:孔子 史記  仁政

壹、前言

在春秋末期,出現過一位最偉大的至聖先師孔子,但或許大家還沒有特別注意到的是孔夫子不僅是一位了不起的老師,還是一位非常受人敬仰的廉能清官。孔子自從「十五而志於學」以後,就一直希望能「學而優則仕」。[1]只是命運捉弄,像孔子這樣努力好學,又是精通六藝的全才,卻一直等到五十歲以後,才終於有機會出來做官。然而孔子究竟想不想從政?孔子為什麼得一直等到五十歲以後才出來做官呢?孔子一生究竟做過那些官職?孔子為官有何了不起的政績貢獻可做後世清廉從政者的典範?都是本文即將要敍述探討的重要內容。期盼藉由本文的撰述,可看到至聖先師孔子另一面可供後人學習的為官之道,藉由認識孔子為官之道,以落實「仁政」的執政理想,而形塑出廉能典範。

貳、孔子一生其實都非常迫切地想要從政

孔子一生都非常努力,想要挽救春秋時期嚴重的禮崩樂壞現象。孔子重視《周禮》,他非常期盼能透過恢復《周禮》,好將這「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2]」的亂世,給導正過來。但非常遺憾的是,就連孔子所生長的魯國,禮崩樂壞的情況也是到了令人怵目驚心的地步。

在政壇上,不僅是國君管不了大夫,大夫肆意反抗國君;就連大夫底下的家臣,也敢起來反叛大夫。當時有志之士,早已對這樣的世態炎涼傷透了心,便無不期盼那位最懂得「禮」的孔子,能趕快出來從政,以挽救這個亂世。《論語‧為政篇》中就曾經記載:「或問孔子曰:『子奚不為政?』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3]」有人實在等不及了,就問孔夫子:『為什麼還不出來從政呢?』孔子先是平淡的微微一笑,然後回答:『我現在所做的事,難道不也是在從政嗎?我教導學生們要行走在正道上,我的做法就是在影響政治了。作為一個孝子,能對父母孝順,能對兄弟友愛,這樣的行為肯定能影響到整個社會風氣,這種家齊而後國治的精神不就是在參與政治嗎?因此,我現在所做的,何嘗不就是在從政了嗎?誰說一定非得要做官才算是從政?』但是,孔子還是很希望實質從政。

其實孔子一直都是非常希望能出來從政,只是時機和環境都一直很不成熟,但眼看著天下已亂得太不像話,孔子的學生看老師總是按兵不動,心裡也跟著着急起來。在孔子的門生中,有位極擅長「言語科」的子貢,非常期盼孔子能出來從政,但又不願直說,於是他就用極其含蓄手法,採用一些譬喻來請示老師。在《論語‧子罕篇》裡記載:「 子貢曰:『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賈者也。』」[4]一天子貢問孔子,說現在若是有一塊非常漂亮的玉,我們是該訂製一個很精緻的盒子,把這塊美玉收藏起來呢?還是把它賣掉呢?子貢所使用的是外交辭令,一語雙關,子貢是將孔子比喻成一塊美玉,他想請問孔子,究竟是想出山從政呢?還是只願守身如玉?孔子若是一直不肯出山從政,就相當於把一塊美玉只放在盒子裡,藏在家裡頭。子貢希望孔子一定要出山,就像是把這塊美玉賣掉一樣,才能把美玉的價值給體現出來。孔子可是位大學問家,他那裡會聽不懂子貢的用意,於是回答子貢:「賣了吧!賣了吧!不過我要等一個正派又識貨的好買家!」子貢一聽就明白了,原來孔子還是非常樂意出來從政,只是時機一直還不成熟,也沒有一位懂得賞識他、能採用他的「仁政」思想的君主。若是有眼光的政治領袖邀請,孔子一定會立刻出來推行他的施政理念。

參、最迫切尋求孔子出來從政的亂臣賊子——陽虎

不僅仁人志士及孔子的學生會殷切地期盼孔子趕緊出來做官,連孔子憎惡的亂臣賊子——陽貨,也心急如焚,甚至還想盡辦法,欲迫使孔子出來做官。在《論語‧陽貨篇》裡,就曾記下了這則生動的故事:

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歸孔子豚。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之。遇諸塗。謂孔子曰:「來!予與爾言。」曰:「懷其寶而迷其邦,可謂仁乎?」曰:「不可。」「好從事而亟失時,可謂知乎?」曰:「不可。」「日月逝矣!歲不我與。」孔子曰:「諾!吾將仕矣[5]。」

陽虎雖是季孫氏的家臣,卻是個亂臣賊子,但他真心想邀請孔子出仕,只是孔子實在不願與陽虎同流合污,就算要從政,孔子又豈會想和陽虎合作?不過話又說回來,陽貨的眼光其實是比那些在上位者還要更好,別人都不懂孔子,陽虎卻偏偏特別欣賞孔子「克己復禮」及推行「仁政」的理念。

陽虎格外看重孔子的政治長才,只因孔子始終都不願出山,陽虎急了,便想了個辦法,派人送一隻小豬給孔子。為了要送這份禮,陽虎還相當費盡心思,先派人去打聽看孔子現在究竟在不在家,如果不在,就立刻把豬腿送過去。陽虎為何要這麼做呢?因為《儀禮‧聘禮》規定:「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6]!」孔子不是最強調恢復《周禮》的嗎?如今陽貨既然送禮給孔子了,孔子肯定也會親自登門來還禮。

果然孔子一到家,見到了陽虎派人送來的豬腿,就心知肚明陽虎的念頭究竟打甚麼主意。不過孔子也很聰明,既然你陽虎是趁我不在家的時候來送禮,難道我就不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嗎?我也可以派人去打探陽虎何時不在家,我就何時去回訪。在禮數上只要做到了,孔子就可既不會違反《周禮》,還能讓陽虎的計謀不能得逞。

只是太不湊巧的是,就在孔子回程的路上,偏偏走到半路卻被陽虎給碰上。陽虎一見到孔子,豈能放過這大好機會。此時的陽虎因為犯上而奪到了權力,說話的口氣就有些趾高氣昂。陽貨於是對孔子說:「你走近一點,過來!我有話要跟你說。」其實,陽虎這樣的反應也是十分正常,凡是用亂政篡權的,說話一定多少充滿著威嚇的霸氣,否則怎麼能讓別人屈服。只是陽虎似乎忘了,他自從篡權後,就一直期待能好好跟孔子談一談,陽虎最期盼孔子能出來幫他治理。現在終於見到他最想見的孔子,怎麼卻還是霸氣十足呢?

孔子知道陽虎是個亂臣,儘管不喜歡他的態度,但也不必和他直接較勁。於是孔子便走近一些,陽虎見孔子上前了,就提出幾個問題:

  • 你懷抱著那麼大的才能,卻眼睜睜看著你的國家一天比一天衰敗,你卻袖手旁觀而不願出來挽救祖國,你這樣還能叫做「仁」嗎?你孔子不是動不動就講仁義道德,你說,這樣的行為對嗎?孔子回答:不對。
  • 我很清楚知道,你孔子是非常想出來做官的,但奇怪的是你為何屢次看著做官的機會,卻總是不願意出來,老讓這些可以為國家做事的機會從你身邊溜走,你這樣做能算是有智慧嗎?孔子同樣回答:不對。

陽虎連續問了孔子兩個問題,孔子都說「不對」,陽虎的態度就緩和下來了,他開始對孔子柔性喊話,說:「日月逝矣,歲不我與!」意思是說,時光其實是流逝得非常快,你現在都已經都50歲了,為什麼還不出來從政?你究竟還要等什麼時候?孔子完全贊同陽虎的看法,更何況他本來就想出來為官,他只是不願與亂臣賊子為伍罷了。但此刻既然是陽虎在路上攔住他了,孔子也不敢直接觸怒陽虎,故而回覆:「好的,我會考慮出來從政的。」這確實是真心話,等陽虎之亂被平定後,孔子便終於出來從政了。

肆、孔子廉能從政的典範

孔子小時候家裡經濟不佳,既貧且賤,等長大後,先到季孫氏家裡當管理倉庫的小吏,負責掌管錢糧的出入,辦得非常精準而公平。後來又做過管理畜牲動物的小官,把牲畜動物養得肥壯,繁殖得很好。[7]由於孔子做過季孫氏家裡的小職員而成績表現良好,才奠下未來從政的好名聲。

孔子雖然非常想從政,但他真正從政的起步卻相當晚。一直到50歲以後,孔子才出來為國做事。不過,孔子一生中只擔任過三個官職,一是「中都宰」,接著是「司空」。但「司空」還做不滿一年,魯定公又將孔子晉升為魯國的最高執法者「大司寇」。關於孔子的執政經歷,簡要地敍述如下,藉由孔子的這三段執政經歷,我們便可以看到一位廉能從政的典範,究竟如何治理百姓。

一、初任中都宰-——先拼經濟,關懷弱勢,成為地方治理的典範

陽虎之亂被平定後,魯定公及魯國的三位執政大夫(三桓,即季孫氏、叔孫氏、孟孫氏三家世卿),終於意識到禮制的重要性,也深深體悟孔子所強調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8]的正名運動,是相當可貴的,這都是孔子針對時弊而有的放矢。陽虎就是沒安於為臣下的本份,才會惡意犯上作亂。於是,魯定公9年(西元前501年),魯定公及魯國的三桓決定要邀請孔子出來做官。但他們也非常的慎重,畢竟孔子雖然很有名氣,但在此之前他卻沒來沒有從政經驗,所以一開始派給孔子的正式官職等階並不高,只是個中都宰。魯定公九年,已經五十一歲的孔子,終於在他的人生旅途上,跨出了從政的第一步「中都宰」。

在《孔子家語》開卷第一〈相魯第一〉篇中,即記載著孔子擔任中都宰一職,所形成的仁政作為:

孔子初仕為中都宰,制為養生送死之節:長幼異食、強弱異任、男女別塗,路無拾遺;器不雕偽,為四寸之棺、五寸之槨,因丘陵為墳,不封、不樹。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諸侯則焉[9]

「中都」在今天山東省的汶上縣,是個小縣,「中都宰」一職類似今天的鄉長。孔子踏進公職,雖然第一個職位不高,但他治理中都縣卻非常認真。春秋末年禮崩樂壞已經太嚴重,戰爭又十分頻仍,已讓百姓無所適從;此時從政最重要的課題就是重振道德風尚、重建行為規範。孔子既受命魯定公出任中都宰,首先提出治理以「養生送死」為優先的基本法則;這是讓百姓能安居樂業的基本要求。

首先在「養生」上,孔子提出「制節」。「制節」是一套道德重建標準和行為規範的約束機制,其重點是要關照弱勢群體、移風易俗。

在「制節」上,孔子規劃了三點,即:「長幼異食、強弱異任、男女別塗。」這是對老、幼、弱(包括病、殘)、女等弱勢群體,有了具體明確的保護性規定,這也是孔子所倡導的「仁者,愛人」的思想體現。「男女別塗(途)」並不是說男女分道、各行左右。而是強調男女有別,生產不同工、生活不混雜。大家的行為都合乎禮樂教化,而不是隨心所欲,社會風氣才會自然跟著改善。

其次在「送死」上,孔子也規定了三點:

(一)禁止喪葬習俗鋪張奢靡,下葬的棺槨,都不許雕刻複雜的紋飾,棺槨制作也有執行的統一標準:即「棺厚四寸、槨厚五寸」。

(二)墳地一律要設在非農耕、非住宅用地的荒山丘陵之上。

(三)不許堆積起高大的墳丘,也不許樹立顯著的墓誌標識物。

以上三項內容,只有貴族才可從事,百姓不能逾越禮制,否則不僅會養成競相比較的心態,也會釀成奢靡之風;長此以往,社會風氣必然敗壞,人和人之間也會缺乏道德要求。

孔子的「養生送死」政策,在中都縣才推行一年,中都縣大治,百姓安居樂業。孔子之教化聲名聞於四方,諸侯各國都紛紛派使臣來效法孔子的施政理念。足見孔子的施政能力,也足見中都縣在孔子的治理下,已呈現出美好的景象,成為當代施政的典範。

其實,「養生送死」乃是「仁政」推行的第一步,人活著若連基本的生存保障都出問題,又何必再談其他呢?春秋時期各國君主所在意的不外乎只是在如何擴張領土,如何剝削百姓。孔子一旦從政,第一件事就是把「暴政」導正回到「仁政」上,使百姓能過安居樂業的生活。

孔子將「暴政」導回到「仁政」上,除了是施政上先重「養生送死」,在一次孔子家裡的馬廄失火這事上,孔子的言行,更能體現出他對「人」的重視,早已遠遠勝過了世人所看重的財物。在《論語‧鄉黨》中記載:「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有一天,孔子家裡的馬廄突然著火了,孔子退朝之後聽到這件事,便急著問:「究竟有沒有人受傷?」卻不問馬匹的狀況。看到這則史料,讓我們十分的感動,因為「馬匹」在當時是相當重要的交通工具,也是極其貴重的財富。在馬廄中負責養馬的人,多半是下階層的奴僕,在世人眼裡,馬匹的重要性,肯定會勝過於那些負責看馬的奴僕。但孔子卻恰恰相反,他擔憂的是那些不受世人重視,甚至還會遭到整個社會所鄙夷的下層奴僕。為何會如此呢?因為在孔子的「仁政」思想中,最重要的就是「愛人」。故而當樊遲問孔子,何謂「仁」時,孔子才會毫不思索的便回答:「愛人」。[10]

此外在「送死」一事上,我們可以看出孔子所著重的,是導正社會回到樸實、簡約的良善之風。孔子以為「禮崩樂壞」的最大原因,就是人們已經忘了「禮」的真正本質為何?大家只是在比賽排場、爭相做秀,把喪禮搞得熱鬧非凡,就以為是在盡孝道。如此一來,奢靡誇耀之風才會充斥於整個社會。因此有一回當林放問孔子,「禮」的本質為何?孔子才會高興地回答:「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11]「奢」是誇大、虛浮的作風,子女替父母辦喪事,若連一點哀傷之情都沒有,純粹只在競相誇富和炫耀,這樣的喪禮又有何意義?倒不如喪家子女們個個哀戚不已,只簡樸辦理喪事。社會風氣若流於奢靡,官官相護及盤剝百姓之風就會難以止息。因此,孔子才會在施政的第一步上,就特別從「養生送死」著力,將社會風氣導向人人都能安居樂業,而且杜絶掉一切競相奢靡之風,進而將中都縣治理成淳厚樸實的仁善之區。

二、晉升小司空——地盡其利,衣食無缺,創造官民互利雙贏的治理典範

魯定公見孔子竟能將「中都宰」一職做得這麼有聲有色,隔年,也就是魯定公十年(前500),孔子五十二歲,魯定公再任命孔子爲小司空。這段歷史,記載在《孔子家語》開卷第一《相魯第一》篇中:

定公謂孔子曰:「學子此法,以治魯國何如?」孔子對曰:「雖天下可乎,何但魯國而已哉?」于是二年,定公以為司空。乃別五土之性,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咸得厥所[12]

魯定公召見了孔子,竟然開口便問:「依照先生的地方施政辦法,用以治理魯國是否可行呢?」魯定公的意思,就是要將孔子直接納入中央的核心權力裡,讓孔子可以直接參與魯國的國政。由此我們便可看出,孔子雖只當了一年「中都宰」,但他卻把中都縣治理得非常完善,才能得到魯定公的賞識,而將他的「仁政」理念落實到整個魯國,這是孔子多麼夢寐以求之事。孔子當然想全力以赴去推行,於是孔子就向魯定公打包票,說用我這個方法治理天下都可以,又何況是只治理一個魯國呢?所以第二年孔子就被升遷成「司空」。司空是掌管國家經濟、建築、農業、水土工程等事務的官員。此外,還要擔負起祭祀的職責。孔子擔任司空後,他便終於有機會可以實際與聞魯國的中央政權。

《孔子家語》記載孔子擔任司空後:「别五土之性,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咸得厥所。」所謂「五土」,據王肅的說法:「一曰山林,二曰川澤,三曰丘陵,四曰墳衍(高原),五曰原闔(平地)。」[13]民以食為天,一個國家的各種山川、土地都必須重新規劃,使各種土地都能得到最好的利用,百姓才能先解決食及衣的民生問題,這也是要落實「養生」必須執行的第一步。

孔子將整個魯國的土地特性分區,再依據不同的土地性質進行分類,分別出山林、丘陵、川澤、高原、平地後,接著再區分出那些土地適宜種植什麼作物?這樣下來,就能協助各地的百姓,種植適合的農作物。只要百姓種植的農作物有了收成後,衣、食就能無缺,人民生活就有保障,國家也能因此而得到足夠的稅收,如此一來,官民豈不兩全其美。

顯然孔子擔任司空一職後,最在意的還是要先讓百姓都能吃得飽、穿得暖,又要讓全國的土地都能地盡其利。魯國的百姓要是都能樂於務農,社會秩序就能安定下來,就有機會真正落實國富民安的大同社會。

由「中都宰」到「司空」的任官上,都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孔子最在意的,就是百姓是否能衣、食溫飽。這在今天看來似乎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問題,但在春秋末期,卻是個極為嚴重的社會現象。難怪孔子晚年會有感而發,說出他心目中的大同世界:「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14]孔子在跟子路談論他的心願時,也說:「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15]孔子終其一生所掛念的都是天下最無辜也最可憐的老百姓。具有這樣悲天憫人情懷的人一旦從政,如何能不成為勤政愛民的清官呢?

三、再晉升為大司寇——魯國治安因此大為改善的教化典範[16]

《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孔子在魯定公10年(西元前500年),晉升為「大司寇。」[17]顯然孔子在52歲這年擔任「司空」根本還不到一年,因為政績實在卓著、太亮眼,魯定公立刻又晉升孔子為「大司寇」。司寇前面加了個「大」字,表示其階級為「上大夫」,其地位就等同魯國的三桓。孔子在魯國的政治地位竟然從政不到兩年的時間,就躍升到國之最重要的三公之高階政務職務,孔子的施政能力則可思過半。魯國在孔子的治理下,肯定是國政煥然一新,施政有亮點,才會讓魯定公高興地連連擢升他的官職。

這一次,魯定公的人事命令,就把孔子放到負責管理全國司法治安的最高職位——「司寇」,就相當於現在的司法院院長兼警政署署長(大陸的司法部部長兼公安部部長),掌管全國的政法及治安事務。「司寇」一詞說明這個職務是專門管理「寇」的,「寇」就是壞人。也就是說,孔子擔任「大司寇」後,全國的刑事司法權就完全握在孔子的手裡。

孔子原來的階級只是「士」,現在卻成了魯國的「上大夫」,無論孔子的施政能力有多強,在魯國勢必會惹來許多人的嫉妒和怨恨。於是,民間就有人還特別為此編了一首民謠,在《呂氏春秋‧先識覽第四‧樂成》篇裡,記下這首民謠,其內容為:「魯人鷖(音醫,秘密的意思)誦之曰:「麛(音迷)裘而韠(音必),投之無戾;韠而麛裘,投之無郵。」什麼是「麛裘」?就是鹿皮做的袍子,這是中下階層貧苦之人才會穿的衣服。什麼叫「韠」呢?「韠」是一種「蔽膝」,是大夫上朝時所穿的一種服裝。整首歌謠的意思是說:鹿皮袍子是何等寒酸啊!至於那彩繪的蔽膝,又是多麼的富麗堂皇啊!既穿鹿裘外面加穿著韠服的,丟掉它不算罪惡;穿著韠服又外加上一件鹿裘,拋棄它不算罪尤。必須把他摘掉才像樣。其意在譏諷孔子的不合時宜。

這首民謠聽起來多麼酸啊!這群無所事事的無用酸民,見到孔子官升得太快了便眼紅,於是就編出歌謠來譏諷孔子,說他原是窮苦人家,這樣低微的身分,憑什麼卻做了大司寇,而晉升成為「上大夫」階級呢?應當要把他撤職才是。這類的反應,乃是小人酸民的酸腐之語,對於有遠大抱負,而想要一心挽救亂世、解救苦難百姓的孔子來說,當然是完全不會在意。

由於孔子有中都宰、司空的施政成功經驗,此時年已55歲,上任以後自然得心應手,迅速進入狀況,亳無新手上路的空窗磨合期。《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孔子受命大司寇而參與國政三個月內,治安績效斐然:「粥羔豚者弗飾賈;男女行者別於塗;塗不拾遺;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皆予之以歸。」[18]因此,孔子在擔任大司寇一職上,面對犯罪猖獗已久、習於詐欺取財紛爭的世界,一定躊躇滿志,想大刀闊斧展開改革,迅速建立了和諧社會的新秩序,孔子的政績依然有亮點,做得十分有聲有色。齊國眼看魯國國政在孔子治理下相當成功,不免憂心忡忡,他們擔心在孔子主政下,魯國國君可能成為未來的霸主。由於齊國地理環境離魯國最近,為了防阻魯國稱霸,以免被併吞;齊國人決定阻撓孔子的事業發展。果然齊國運用謀略,分化成功,孔子終於黯然離開魯國[19]

(一)孔子欲擔任大司寇前的民間先聲效應——上任前帶來利多大禮

儘管民間有些人做歌謠譏諷孔子,但當時還是有許多人一聽說孔子要擔任「大司寇」,都嚇得立刻改邪歸正或出走避禍。這些寶貴的史料,主要記載在《荀子‧儒效篇》:

仲尼將為司寇,沈猶氏不敢朝飲其羊,公慎氏出其妻,慎潰氏踰境而徙,魯之粥牛馬者不豫賈,必蚤正以待之也。居於闕黨,闕黨之子弟罔不分,有親者取多,孝弟以化之也。儒者在本朝則美政,在下位則美俗。儒之為人下如是矣[20]

魯國有一位名叫沈猶氏的人,本來每天早晨到市場販賣羊隻前,總會一大早就先把羊隻全都餵飽、喝足了水,讓羊隻增加很多重量,再拉到巿場去賣好價錢。但當沈猶氏一聽說孔子即將要擔任魯國的「大司寇」,就開始變得安分守己,那些偷斤減兩的奸商行為就洗手自新,再也不敢做黑的。又如魯國有一位叫做公慎氏的人,這人生性懦弱,特別懼怕他的妻子,連妻子不守婦道,也完全不加以管束,而是聽之任之。當公慎氏一聽說孔子要擔任魯國的大司寇,竟然立刻鼓足勇氣,把他的妻子給休了。顯然在魯國的法律中,應當是有規定丈夫必須管好妻子,否則也同樣要遭受懲處。過去魯國執法因為不落實,民間才會出現法律假期;孔子這才擔任過「中都宰」及「司空」一職,施政及執法原則就已經傳遍整個魯國,使人人聽聞後,受到極度的震撼教育,否則魯國民間怎麼會出現這些極為出人意料之外的奇特反應呢?

魯國還有一位名叫慎潰氏的人,平時胡作非為,魚肉鄉民,目中無人,違法亂紀,是個十足的流氓。只是這種人畢竟蠻悍慣了,要他立刻痛改前非也的確不容易;但慎潰氏一聽說是孔子要擔任大司寇,嚇得他情願丟下過去所霸佔、經營的地盤,趕緊逃離魯國。

魯國還有一些牛馬販子,他們一向隨意抬高售價,這群人總是聯合起來壟斷巿場,任意擺佈市場行情。但當這群人一聽說孔子要被任命為大司寇,牛馬販子便再也不敢哄抬價格,都開始守法經營,正派做生意了。

孔子的施政有方向,有愛民理念,更有廉能的作為,行之有效,因此被派在大司寇這樣代表正義的職務,雖然尚未上任,就使得為非作歹的改邪歸正,讓失能的男子恢復男子氣慨,正顯示孔子為魯定公全力拼治安的政績亮眼,已經造成形勢而先聲奪人,臻至不殺而屈人不敢為惡的善之善者的境界。

(二)孔子任大司寇期間的斷案

1、孔子的斷案原則——陪審兼聽、聽訟慎刑

孔子在魯國擔任大司寇,自然要負責辦案和斷案。但孔子究竟是怎樣斷案的呢?其實只有兩個字:「慎刑」。就是聽訟、審案都非常的慎重。《說苑•至公》記載,孔子每次斷案都必「聽獄必師斷。」意思是說,每逢要斷案,孔子都會請來君子、長者、賢人、名士等各十人,讓大家聽完案情後,各自抒發己見,大家再來共同研究案情。孔子是採集思廣益的辦案方式,綜合大家的意見後,再理出一個最合理的判決;這種斷案模式,跟今天的陪審團極其類似。孔子肯定子路憑一句話的「片言折獄」(子曰:片言可以折獄者,其由也與!子路無宿諾。)「片言折獄」就是審理者只聽單方面的言詞,或是只看表面現象,沒經過細細勘驗和偵察,就能輕易而迅速地斷定案情。這樣審案的態度,明快則明快,實務上,恐怕難免會造成一些冤假錯案。因此,孔子的斷案原則,走的是一條更周全、更完善的辦案模式,採取類似現代焦點團體研究法(focus group),才不會走向極端或流於要求限期快速破案,以致造成蒐證不周全而無法挽回的終生遺憾。

此外,孔子還強調他斷案的原則是:「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21]。」這句話一般有兩種理解,一是說:在審理案件時,我和別人沒什麼兩樣,必須要徹底解決糾紛,使人們再也無任何的紛爭和糾結(說明孔子審理訴訟案件都是相當慎重和仔細的)。另一種解釋則為:審理案件時,我和別人完全一樣,重要的是必須使訴訟根本不發生(讓人們啓發自己的良知、良能,而不致隨意發起爭端和提出訴訟)。其實這兩種說法都是正確的,筆者主張應當兩者合而為一看待;也就是說,孔子在執法上,除了要把案情釐得清清楚楚外,他更希望能把人性的良善面給彰顯出來。畢竟「執法」不是維繫社會安定的唯一辦法,孔子更在意的是正本清源,就是把人性的善端牽引出來,使人人能夠自我克制地約束自己,才不會犯法亂紀,那麼訴訟案件也就能逐一減少了。

2、孔子審理訴訟案件舉隅——反對殺一儆百,主張修復式正義

孔子在擔任大司寇期間,曾審理過多少案件,史料並沒有完全記載。但可以確定的是,孔子除了尊重法律制度外,他更重視的是「慎刑」及教化兼行的原則。也就是說,孔子認為「教化」必須行之在前,在上位者一定要先教化老百姓,使老百姓知道行為的準則;如果老百姓已經知道法律規定及行為準則,卻知法而犯法,在這樣的情況下,才能嚴厲依法去執行懲處。孔子最憎惡的是那些知法卻犯法的人;而最同情的則是那些明明什麼規定、規範都不明白卻不小心犯錯的下層無辜百姓。

在《孔子家語‧始誅第二》有一則是關於老父親控訴兒子不孝的案例,依照魯國法律,觸犯「不孝罪」就要被判處「死罪」,這個法令後來也被秦、漢時期的法官繼承施行。審理這種訟案其實相當容易,只要找來家人及鄰居做證,案情便能水落石出。犯罪案情一旦查明後,這位不孝子,就能速審速決被論處死罪。但孔子卻完全跳脫常軌,不但不依照法定程序執法,他還自行採用了讓兩造相互和解,而最終撤回控訴的辦法。究竟孔子在擔任魯國大司寇期間如何審理此案?我們先徵引原文如下:

孔子為魯大司寇,有父子訟者,夫子同狴執之,三月不別。其父請止,夫子赦之焉。季孫聞之不悅曰:「司寇欺餘,曩告餘曰:國家必先以孝。餘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何哉[22]!」

孔子審理父子互告案件,先將那對父子一同關進監獄裡,一關就關上三個月,既不審理,也不作判決。最後做父親的請求不要審判,孔子便將他們都釋放。季孫氏聽說此事後非常不高興,說:「這個大司寇根本在欺騙我們!過去他曾告訴過我:要治理好國家一定要把孝道擺第一位。現在我們要是以殺掉一個不孝子,就可以用來教育百姓要對父母盡孝的樣版,這豈不是挺好嗎?現在卻把他們釋放,這是為什麼呢?」

依照常理,我們大概都會贊同季孫氏的看法,也不明白孔子為什麼會這樣辦案?審案難道就這麼輕鬆,把兩造都關進監牢裡,等他們受不了了,自動提出撤回告訴,犯罪案件就可以輕鬆結案?孔子審案的可貴就在於他發現這對父子會形成告訴的關鍵,原來是他們根本不懂什麼叫做「孝道」。孔子發現魯國的執政者實在太不負責,當下之急,教化百姓才是施政的第一要務。因此,孔子便藉著和冉有的一段談話,說明了他關押這對父子三個月的真正關鍵所在:

冉有以告孔子。子喟然嘆曰:「嗚呼!上失其道而殺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聽其獄,是殺不辜。三軍大敗,不可斬也。獄犴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夫慢令謹誅,賊也,征斂無時,暴也,不試責成,虐也。政無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23]

冉求聽說季孫子對孔子的不滿批評與不實評價後,就把這些話轉告給孔子,孔子聽後先是長嘆了一口氣,說:「哎!一個在上位者已失去了治民之道,卻想要藉著殺掉一個百姓來威嚇他人不敢犯罪,這是相當不合理。不先去教化百姓使他們講求孝道,卻要判處那不懂孝道的無知之民觸犯「不孝罪」,如果讓這不孝罪的訴訟案件能夠成立,那簡直就是在殺害無辜。這就好比三軍出去打了敗仗,也不能去殺士兵來卸責。執法及訴訟等相關事宜若是沒有安頓好(先讓百姓懂法律,知道什麼可做,什麼不可做的教育民眾的配套措施作為),是絶不可濫用刑罰!這是什麼道理呢?在上位的如果沒有先將教化推行好,罪責就不在百姓身上!那些官員法令教導得太鬆弛也太緩慢,但刑罰卻執行得又快又嚴酷,這就是凶狠的執政官員啊!在上位的如果只想隨時征賦收稅,就是殘暴的官員;如果法令沒有經過試驗和教育,便直接施加在百姓身上,要百姓們立刻做出成效來,這就是虐害人民。施政必須要除去這三個問題,才能依照法令去刑罰百姓。

孔子所講的這番道理,其實就是在罵季孫氏,言下之意,季孫氏自己沒有以身作則,也沒盡到孝道,他又有什麼資格去執法而定他人之罪?平時季孫氏也從不教化百姓當行孝道,百姓只不過上行下效,看到季孫氏怎麼做,他們也就有樣學樣,以此做為他們生活行為的標準,在這樣的情況下,季孫氏還能動不動就想依法殺人嗎?

從孔子和冉有的這段對話中,我們知道這便是孔子的「仁政」思維所引發的斷案原則。孔子雖是一位執法者,但令他更為傷心的並不是無法速審速結;反倒是讓孔子一直看到魯國民風早已敗壞得十分嚴重,但執政者竟然卻視若無睹,從來不想導正社會風氣,也不想教化百姓。他們似乎只是想享受執法的權威樂趣和快感,卻根本無視於預防犯罪宣導來教育百姓,也不想讓百姓知道那些行為會觸法,也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

這位老父親控告兒子「不孝」,兒子就得被判死罪。從這個案件看來,不僅老父親不知道這個罪名如果成立後刑罰的嚴重性,就連這個兒子似乎也不知事態有多嚴重。此外,孔子一向喜歡由多數人一起來聽訟,顯然大家都是深有同感,也對這對無知的父子感到極度同情,孔子才會決定將這對愚父愚子關在獄中,期盼他們能在患難中體會出親情之愛。果然三個月後,這對父子終於體悟出來親情孝道,也都情願撤消告訴,孔子才完結父子互控的刑事案件。

孔子審理此案的方法,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刑事訴訟案件,上策是採用調解(mediation)以和解為主導的政策,證之於21世紀全球化刑事司法政策的刑案處理,已興起採行「修復式正義」(Restoration Justice)的精神與作法[24],可說是幾乎完全相同。今天我們看起來感到相當自然,但千萬別忘了這是在西元前500年,也就是距今約兩千五百多年前的事。那個時候的法治都還在起步階段,但孔子一擔任魯國的大司寇,就知道可以採用調解的方式來處理刑事訴訟。看到此,我們不能不佩服至聖先師孔子的智慧。

孔子藉著這個機會,特別徵引《尚書》,將「慎刑」的原則,仔細地對冉求講述。畢竟在孔門「四科十哲」的傑出弟子中,冉求可是其中最了不起的政治長才[25]。孔子說:

《書》云:「義刑義殺,勿庸以即汝心。惟曰未有慎事,言必教而後刑也。既陳道德以先服之,而猶不可;尚賢以勸之,又不可,即廢之;又不可,而後以威憚之。若是三年,而百姓正矣。其有邪民不從化者,然後待之以刑,則民咸知罪矣[26]

《尚書》曾經說道:「義刑義殺,勿庸以即汝心。」這句話的意思是說,處罰必須得當,殺戮也要適宜,執法如果能做到這樣恰到好處,執法者就不會內心感到不安了。既然想要做到慎刑,就得先要從教育上著手,官吏必須先教化百姓後,接著才能依法執法,確切地執行刑罰。在上位者一定要先陳述道德的具體內容,讓老百姓能先從內心裡感到心悅誠服;如果還是不行,就必須尊重賢人,用這樣的辦法來鼓勵人們向善;如果又不行,就撤除他的職務,停止他們享有的一切權利。如果官員都已經這樣認真地教育民眾,啓發百姓,這百姓還是不願遵照法令規定而行,就可以用法令的權威去懾服他(也就是處罰他了)。按照這樣的方式推動,只要經過三年的教化,百姓中的正氣就會自然形成,有一些特別邪惡不聽教化的就以刑罰懲治,那麼百姓就知道什麼樣是作奸犯科了。

除了說明「慎刑」原則的由來外,孔子還再徵引《詩經》以教導冉有,告訴他身為一位輔政的官長,所應當盡到的職責及執政的態度。孔子說:

《詩》云:「天子是毗,俾民不迷。是以威厲而不試,刑錯而不用。今世則不然,亂其教,繁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焉,又從而制之,故刑彌繁,而盜不勝也。夫三尺之限,空車不能登者,何哉?峻故也;百仞之山,重載陟焉,何哉?陵遲故也。今世俗之陵遲久矣。雖有刑法,民能勿逾乎?[27]

《詩經》曾經說道:「天子是毗,俾民不迷。」一個官長應當要盡力輔弼天子,教化百姓,使百姓不致迷失方向(因為不知法,以至於犯法)。因此執法者儘管權力很大,但卻不會輕易去使用權力,他會將刑罰暫時擺在一邊,而不輕易用刑。但今天的執政者卻不是這樣,他們從來不認真教化百姓,導致教化紊亂,百姓行為亂了方寸,刑罰便跟著繁重起來。百姓因為不明白是非善惡,才會糊裡糊塗地犯罪;執政者看到百姓犯罪,就立刻用刑罰去制裁,導致刑罰越施越多,但盜賊反而是多得不勝取締。這就好比明明是個很小的險阻,但一輛空車卻怎麼樣也爬不上去,為什麼呢?因為坡度太陡峭啊!一座很高的山嶽,一輛滿載著貨物的重車,卻能夠爬得上去,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山嶽的坡度很平緩啊!現今的社會風氣衰敗已太久了,百姓怎能不去違法犯規呢?

我們在理解孔子的這段話語前,必須回到兩千多年前的春秋末期去了解。當時戰爭頻繁,已到了「春秋無義戰」[28]的階段。統治者只知考量自身利益,不是動不動發生戰爭,就是向百姓橫收賦稅。當時的法典及執法權都掌握在貴族手中,百姓根本不知法律規定?更不理解執法的原則,一切都是由貴族說了算。更何況,百姓幾乎多沒有受教權,他們既不識字,更不可能知道自身的責任及權益為何?大多數的百姓都是「上行下效」,上層貴族怎麼做,下層百姓就怎麼行。當時大多數的貴族都已經墮落,春秋末期已經淪為「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29]的昏亂世代。貴族率先不遵循法度,率先做出悖逆不道、人倫失陷的禽獸行為,下層百姓看了,豈能不逐漸受到影響而跟著道德淪喪?

孔子原是一位老師,現在他雖擔任大司寇,具有執法權,但令他最痛心的是看到一群沒受過教化,卻誤入刑罰的可憐百姓。因此,他才會藉由這個父告子的訴訟案件,先進行教化式的調節,好讓這對父子先明白人倫之道,再考量是否要相互提告。這是把教化放在法令之前,也是在春秋末期的那個動亂時代,所不得不實行的辦法。

不過,我們也不要誤以為孔子是濫好人,完全不願懲治壞人。其實孔子執法令出必行相當確實,對於有罪之人,他絶對不會寬貸,否則在孔子還未上任大司寇以前,沈猶氏、公慎氏、慎潰氏等這些作奸犯科的歹徒、流氓,又何必嚇到改邪歸正或遠走他鄉呢?可見孔子固然愛民如子,但對奸邪惡人必然會採取霹靂手段,繩之以法。只是孔子在施政上,還比他人更多更深一層的人道關懷考慮,則是先行教化好百姓,使百姓能知法守法,知道應有的行為準則,再發自內心的不願去做違法之事。

伍、結論——孔子是為官的典範

孔子精通六藝,早已理出了一套「仁政」的治國理念。孔子「十五而志於學」,目標便是在「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但遺憾地是命運捉弄人,天下已亂,孔子空懷有絶學,卻始終沒有施展能力的機會。眼看太不像話,不僅有志之士急著希望孔子趕快出來從政,就連孔子的門生也個個都焦慮不堪;實在不得已,口才最是出眾的子貢,只好以「美玉」為喻,試探孔子是否還有濟世的從政之心。

之後,魯國出現了陽虎亂政,孔子非常反對篡權奪位的亂臣賊子,便始終都不願和陽虎為伍。陽虎迫於無奈,才想出了趁孔子不在,而派人饋贈豬腿之事。之後,又在半途攔住孔子,與孔子一番殷切的喊話,除了道盡了亂世,非常需要像孔子這樣的有志之士出來從政;此外,也彰顯出偌大的魯國,竟然只有亂臣賊子的陽虎,才能真正懂得孔子。看到此,我們不禁感到十分無奈和感傷,這麼有理想、有才華、遠大抱負的孔子,在偌大的魯國竟淪落到只有亂臣賊子的陽虎才懂得欣賞他的長才。

孔子終其一生都只講求施行「仁政」,力求讓百姓衣食無缺、安居樂業,自然得不到在上位者的賞識。陽虎固然是亂臣賊子,但憑心而論,他還是很有識才用人的眼光。至少他在篡政後,最希望重用的就是孔子一人。足見陽虎心中還是存有一絲愛民的理念,否則他急著找尋的當是能幫他打戰的將領,而非講求「仁政」、在意百姓的「養生送死」的孔子。

既然孔子所講求的是「仁政」,最在意的就是百姓的基本需求有沒有得到滿足,因此他最重視的是國計民生,讓百姓能吃飽、穿暖外,其餘當然就是人倫的道德教化。因為孔子很知道天下所以會亂,其實都是從上層社會先亂起。上層社會沒有盡到教化百姓安定社會的職責,反而墮落到只想圖利自己。於是,各種奸詐之事、侵奪豪取之行,就會在上層社會普及起來。百姓上行下效,社會風氣便會逐漸敗壞,作奸犯科、偷雞摸狗之事,就會在民間跟著逐漸盛行,見怪不怪了。

其實,社會風氣愈壞,百姓失去純樸的民風,最需負責的當然是那在上位的執政者。因此孔子在施政上,令他費盡心思的則是如何教化百姓,如何端正社會的善良風俗,使人人都能轉回到人倫的基礎上,做好自己應盡的本份,這就是孔子所一再倡導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正名思想。因為只有每個人都活出自己應有的本分,都做到自己應盡的責任,社會才能安定。果然孔子在「中都宰」及「司空」的官職上,都能發揮出極大的影響力,魯定公才決定要讓孔子進到更高的政治核心,讓他擔任掌管全國法治的「大司寇」一職。

孔子要成為「大司寇」還只是個傳聞時,魯國境內立刻出現了壞人自動改邪歸正,或是自動遠走他鄉的奇事。這表示孔子是剛正不阿的清官。孔子絶不是貪名圖利的貪官;也絶不是那派人關說就能便宜行事的昏官。儘管孔子五十歲才開始從政,從政的時間也只有四年左右,但他的政績卻十分卓著,光是當個「中都宰」,就已經成為國際間學習的楷模。之後,孔子又晉升為「司空」,第一件要做的就是將全國的土地都做出明確的區分,目的乃是為使每塊土地都能因地制宜而得到最佳化,能得到最好的利用。因為孔子一心所在意的是百姓的衣食能不能溫飽?能不能國泰民安?就是因為具備有這樣的悲天憫人情懷,才使孔子在為官之時,竟然完全不是在滿足權勢的利誘、豪取掠奪的欲望;孔子始終念兹在兹只有怎麼去拯救早已深陷在水火中的苦難百姓。古往今來,世上有數不盡的官員,但是能夠心繫百姓身上,一心只在意「仁政」是否有充分落實在百姓身上,卻是寥寥無幾。但我們的至聖先師孔子,卻是終其一生都致力於這項神聖使命。

孔子更令人敬仰之處,就是他在斷獄的態度,及更重視端正社會風氣,和教化百姓的殷切之心。正因為如此,孔子在擔任魯國最重要的執法者「大司寇」時,才不會追求滿足官威,孔子反倒理出了一套讓多人聽訟的辦案模式;也創新理出一套刑事案件透過類似調解和好「共好」的訴訟辦法。遠在兩千五百多年前,孔子就能超越常人的框架,創意理出這兩項進步的刑事司法執法政策,不僅能使執法盡量朝向公正、公平的目標邁進,也能使百姓在法治與教化之間找到良善的平衡點。這樣的為官態度,豈不是史上極其難得的清官典範。期盼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不僅要向孔子學習他有教無類的超越精神,也更應從孔子短短四年的從政生涯中,學習他推行「仁政」造福全天下百姓的清官典範。

總之,孔子在從政生涯,從中都宰做起,就落實執行養生送死的政策,使民眾活得下去,生得有意義,死得有尊嚴。其次,升為司空後,也是繼續執行養生送死的良政,地盡其利、衣食無缺、讓百姓活得更好。最後,升為大司寇掌管魯國治安,男女有別、路不撿遺,魯國治安因此大為改善。以上孔子擔任的三項職務,都所至有聲,成為各地諸侯學習的典範。究其施政的核心價值就是「仁政」二字。

The Model of Honest, Competent Government by Confucius

Lien -Chen Chen

(Former President, Taiwan Police College)

Abstract

Confucius was proficient in the six traditional academic arts, and was known to have said  “excellence in learning leads to an official.” A long time ago, he also concluded a set of Policies of Benevolence for governance. Confucius knew that the worse the social atmosphere is, the more responsible are the rulers. This is the idea of ​​rectification of positions, advocated by Confucius repeatedly: “The ruler is the ruler, the minister is the minister, the father is the father, and the son is the son”. Only when everyone fulfills their due responsibilities can there be a stable and harmonious society. Sure enough, Confucius was able to exert his influence during his tenure, and Duke Ding of Lu decided to appoint him the top minister who was in charge of national security. Although Confucius only started his official career in politics at the age of fifty, he once held three positions, and only spent about four years in politics. However, his political achievements were very dazzling, and he became a model for all states from which to learn.

 

Keywords: Confucius, the Records of the Grand Historian, the Policies of

Benevolence

[1]《論語‧子張》,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臺北:藝文印書館,卷第十九,第172頁。

[2]﹝西漢﹞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卷47,第1911頁。

[3]《論語‧為政》,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臺北:藝文印書館,卷第二,第19頁。

[4]《論語‧子罕》,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卷第九,第79頁。臺灣大學教授黃俊傑認為,孔子要走的路,是深深地介入人間的苦難,他有心介入塵世,更有心要改變世界。《東亞儒家人文精神》,臺北巿,臺大出版中心,2016年3月,第58頁。

[5]《論語‧陽貨》,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臺北:藝文印書館,卷第十七,第154頁。

[6]《儀禮‧聘禮》,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臺北:藝文印書館,卷第八,第271頁。

[7] 〔西漢〕司馬遷、〔日本〕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孔子貧且賤。及長嘗為季氏史,料量平;嘗為司職吏,而畜蕃息。由是為司空。已而去魯,斥乎齊,逐乎宋、衛,困於陳、蔡之閒,於是反魯。」<孔子世家>,上海古籍出版,2411-2412頁。

[8]《論語‧顏淵》,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卷第十二,第108頁。黃俊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孔子對齊景公向他問政事的答案。孔子這句話的意思是指做國君的人要像個國君,……,換言之,『身份』與『職責』是相應的,人不能占據一個職分,而沒有履行相應的義務,這才是孔子所說的『正名』的原意。孔子三十六歲講的這段話,就是他所謂『正名』的原意。孔子『四十而不惑』,他想把最好的理念加以實踐,而在古代的政治格局裡就是必須要從政。『正名』是孔子政治思想的重要基礎,他希望在春秋時代的亂世紛爭,回到周文王、周武王的西周時代的禮制的美好的一種狀態。」《東亞儒家人文精神》,臺北巿,臺大出版中心,2016年3月,第49、58、59頁。

[9]楊朝明、宋立林主編:《孔子家語通解‧相魯第一》,濟南巿,齊魯書社,2009年4月,第2頁。

[10]《論語‧顏淵》,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卷第十二,第110頁。

[11]《論語‧八佾》,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臺北:藝文印書館,卷第三,第26頁。

[12]楊朝明、宋立林主編:《孔子家語通解‧相魯第一》,濟南巿,齊魯書社,2009年4月,第2頁。

[13]《孝經‧庶人章第六》,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臺北:藝文印書館,卷第三,第27頁。

[14]《禮記‧禮運第九》,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臺北:藝文印書館,卷第二十一,第413頁。

[15]《論語‧公冶長》,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臺北:藝文印書館,卷第五,第46頁。

[16]黃俊傑:《東亞儒家人文精神》,臺北巿,臺大出版中心,2016年3月,第50頁。

[17]﹝西漢﹞司馬遷:「其後定公以孔子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則之。由中都宰為司空,由司空為大司寇。」《史記‧孔子世家》,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卷四十七,第1915頁。

[18]﹝西漢﹞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卷四十七,第1917頁。

[19] 〔西漢〕司馬遷:齊國人聞而懼,……於是選齊國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樂,文馬三十駟,遺魯君。陳女樂文馬於魯城南高門外,季桓子微服往觀再三,將受,乃語魯君為周道遊,往觀終日,怠於政事。《史記‧孔子世家》,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卷四十七,第1918頁

[20]﹝戰國﹞荀子著、﹝清﹞王先謙集解:《荀子集解‧儒效》,臺北,蘭臺書局,1972年9月,卷四,第6-7頁。

[21]《論語‧顏淵》,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卷第十二,第109頁。

[22]楊朝明、宋立林主編:《孔子家語通解‧始誅第二》,濟南巿,齊魯書社,2009年4月,第13頁。

[23]楊朝明、宋立林主編:《孔子家語通解‧始誅第二》,濟南巿,齊魯書社,2009年4月,第14頁。

[24] 修復式正義係以「社會」,而非「法律」觀點來看犯罪問題,它不認為「懲罰」是對於犯人的唯一反應,反而認為「使被害者回復原狀,使加害者復歸社會,使社會回復原狀」(to restore the victim, to restore the offender, to restore the community)是處理犯罪案件的最高指導原則。同時吾人應以人際衝突,來看待犯罪,而非用強制性作法去解決問題。簡言之,修復式正義就是社會要回復,加害者要回復,被害人也要回復的三贏策略。許春金,≪犯罪學≫臺北市,三民書局,2003年8月,第201、459、460頁。

[25]《論語‧先進》:「子曰:『從我於陳、蔡者,皆不及門也。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游、子夏。』」,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卷第十一,第96頁。

[26]楊朝明、宋立林主編:《孔子家語通解‧始誅第二》,濟南巿,齊魯書社,2009年4月,第14頁。

[27]楊朝明、宋立林主編:《孔子家語通解‧始誅第二》,濟南巿,齊魯書社,2009年4月,第14頁。

[28]《孟子‧盡心下》,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臺北:藝文印書館,卷第十四上,第248頁。

[29]《孟子‧滕文公下》,十三經注疏本,(清)阮元審定,盧宣旬校清嘉慶二十年(1815)南昌府學刊本,臺北:藝文印書館,卷第六上,第1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