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雜誌2016.12月號] 戴肇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別再拖延

戴肇洋
台灣省商業會顧問

政權三度輪替已經屆滿半年,或許蔡政府在處理兩岸關係思惟上,以「不打算惹你、亦暫不準備理你」的迴避態度,導致兩岸關係急轉直下,除波及兩岸經濟互動交流外,尤其讓國內產業各界殷切期盼的兩岸ECFA後續相關協議,也陷入了無限延期困境。
蔡政府對陸所採取的模糊「九二共識」政策思維,終於反映至其滿意度從執政之時的七成急速下墜為目前的五成上下,信心度也在半空盤旋。為了拉抬低迷民意,以及對陸釋放善意,在立法院第九屆第二會期中,將涉及兩岸關係發展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納入優先處理立法項目之一,藉以推動兩岸ECFA後續相關協議,俾讓兩岸經濟關係邁入常軌。
無庸置疑,因馬政府執政後期在兩岸服貿協議立法過程中重挫,而被迫同意必須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始能處理兩岸ECFA後續相關協議立法的順序步驟之藍綠兩黨共識。雖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優先立法,是維持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的千載難逢機會,而且是兩岸許多人士之拭目以待焦點,但蔡政府是否能夠務實按照此一順序步驟,同時在此一會期中完成立法,其實產業各界仍抱持著相當保留態度。探究其原因,包括:
首先,除必須排除統獨爭議以務實的態度立法,民進黨是否凝聚全黨形塑共識認為,兩岸關係解凍及穩定是促進台灣經濟成長及社會安定的一環,所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是配合未來兩岸關係發展。不過,觀察其初步所提出的監督條例草案,雖以兩岸為抬頭,但條文內容卻是非常嚴格,尤其是迴避兩岸關係發展基礎的九二共識問題。亦即如何整合共識對派系林立、意識型態糾葛的民進黨而言,是不易的挑戰。
其次,則是在此之前朝野政黨已經提出幾個版本,各自反映其不同觀點兩岸關係,除呈現立場差異外,亦涉及了頗複雜的意識型態糾葛。因此,未來在立法過程中,由於已簽署的服務貿易協議可能是適用此一監督條例的首案,彼此之間極易因過去統獨的爭議而掀起激烈之對立,甚至陷入各說各話泥淖,導致監督條例內容將充滿著張力變數,最後延伸成為政治效應。
再者,在進行立法過程中無法忽略的是,如何嚴肅面對九二共識問題。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在某種意識型態糾葛下所通過的條文,一旦其內容嚴重偏離九二共識,則反而使得兩岸關係更加可能雪上加霜,甚至無法挽救已陷入低迷的兩岸關係。在這種狀況下,恐將無法期待讓簽署的兩岸服貿協議完成立法生效實施,甚至難以重新啟動兩岸貨貿協議諮商談判。
坦然言之,雖迄今針對兩岸「九二共識」的一中原則,各自有不同的論述,但其卻是兩岸關係維持和平穩定無可取代的政治基礎,兩岸經濟也是在此一政治基礎上始能持續發展。亦即未來在更進一步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上,如果缺乏兩岸歷史背景最基本的九二共識作為支撐,其所面對的兩岸關係相關協議,恐將不易有所突破。
因此,在處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審議時,與其迴避掩飾加以排斥九二共識,不如嚴肅面對「重新定位」九二共識;甚至根本不必再循過去思維,陷入是否優先處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問題,其實在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逕自增補修正「兩岸協議監督」相關條文,如此亦可擺脫長期以來藍綠政黨在兩岸關係上所陷入的統獨爭議。

出處來源:卓越雜誌2016.12月號.NO.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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