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雜誌2016.7月號]李沃牆:迎接FinTech熱潮 台灣應加把勁

迎接FinTech熱潮 台灣應加把勁

李沃牆

台灣競爭力論壇國際競爭力評比組召集人、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兼兩岸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由傳統的網際網路進入到現代的行動網路,「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早已不是啥新觧事,一支手機解決生活大小事、無現金社會、智慧城市早已近在咫尺;「一機在手、我有天下」將不是口號。近幾年,行動通訊(Mobile)、物聯網(IoT)、社群媒體(Social Media)、大數據(Big Data)、雲端計算(Cloud Computing)等資通訊技術風起雲湧,不僅改變了市場的交易模式及消費者行為,也影響人們的生活習慣。它帶來了新商機,但也可能是一場危機。在這波金融科技(Financial Technology, FinTech)浪潮下,破壞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顛覆了傳統模式,憑空出現一種過往意想不到的創新模式;將網路創業家、科技廠商帶入數位金融領域,共同創建出新的生態系。按世界經濟論壇(2015)所揭示的金融科技有支付、存貸、財富管理、融資、保險及金融市場資訊等六大領域;其具體的創新模式包括第三方支付、網路微型貸款、P2P貸款、P2P跨國匯兌、群眾募資(Crowdfunding)、機器人理財(Robo-advisors)、行動投保等;這些去仲介化的巨大改變對傳統金融業造成震撼式的衝擊;銀行將不再是人們唯一的選擇,而我就是銀行;無怪乎,有人稱之為自有銀行以來最大的金融革命。
台灣在發展金融科技的腳步顯然較為落後,立法院於二0一五年一月十六日三讀通過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每帳戶儲值匯款金額上限為五萬元。第三方支付規範內容,共有小額儲值、實名分戶、洗錢防制、交易履約和個資保護等五大面向。目前已有五家專營的業者,十幾家兼營及六家跨境支付業者取得執照。為因應數位金融及金融科技發展,不少國內行庫已開始爭搶行動商機,成立電子金融部或創新科技辦公室。但取得專營執照的業者,卻礙於法規及執行面上仍面臨諸多限制,遲遲不敢開業。此外,台灣對於P2P平台尚未立法,但已有「哇借貸」、「鄉民貸」及「 Lend and Borrow信用市集」三家業者相繼成立。為保障消費者權利、降低風險,主管機關應速訂立專法規範。至於群眾募資型態可區分為金融型回饋與非金融型的回饋二類,前者包括了債權型群募及股權型群募、後者則屬損贈及回饋型二種。股權群募即資金需求者在募資平台提出創業或創新提案,並提供對等的股權給予投資者,櫃買中心已訂立股權型群眾募資平台相關法令與規範。金管會在「金融科技發展策略白皮書」中,也將開放銀行、證券、投信、期貨等四大領域的財富管理業務,未來有部分工作將由「機器人」取代,即所謂的「機器人理財」。
平情而論,金融科技已是一股不可阻擋的發展趨勢,但法規、資金、人才戰會是未來發展成敗最大的挑戰。鄰近的新加坡及香港等地的發展經驗,可做為台灣的借鏡。如香港為發展金融科技,在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科技先導計畫」,資助中小企業使用金融科技服務和方案,提高生產力和升級轉型。先導計畫為期三年,以配對形式,為每間合格中小企業提供最多二十萬元港幣資助。新加坡政府則砸下近五十億台幣力推金融科技,去年成立「金融科技創新組織」做為研議支付與技術、技術基礎建設、技術創新實驗室發展,非金融業者運用科技技術提供創新解決方案。今年五月又成立「金融科技辦公室」,作為新加坡金融科技樞紐。面對來勢洶洶的FinTech熱潮,台灣應加把勁,急起直追。
出處來源:卓越雜誌2016.7月號.NO.363

0 回復

發表評論

Want to join the discussion?
Feel free to contribute!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