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戴肇洋:勞工與薪資成長的距離似近猶遠20190531

[中時]

專家傳真-勞工與薪資成長的距離似近猶遠

04:092019/05/31 工  商時報       戴肇洋    台灣省商業會顧問

蔡總統最近透過媒體報告其執政三年表現,在提及增修勞基法訂定「一例一休」制度時特別指出,非常重視勞基法增修之後勞工薪資成長狀況。蔡總統表示,這段時間以來在視察地方時,中、南部很多勞工不斷反映,由於「一例一休」限制加班時間關係,導致所得收入不如過去。此一問題成為其「心中的痛」,未來將會鼓勵企業增加提供加班機會,甚至承諾在法令中找出調適空間,避免造成勞工所得收入減少。

從上述蔡總統談話中可以發現,「一例一休」制度一年之內經過兩次增修,不但帶給社會相當衝擊,而且造成企業無所適從;尤其勞工加班費用計算方法頗為複雜,加上人事支出增加幅度偏高,使得許多企業面對需要加班狀況之下,與其選擇鼓勵勞工加班,不如採取其他策略加以因應,讓許多勞工本來可以利用加班機會能夠有一筆所得收入發生減少的現象。

其實,蔡總統亦不諱言指出,在勞基法兩次增修的這段時間之中,雖不斷遭受來自勞資雙方頗嚴苛的批評,甚至於去年地方選舉時流失許多選票;但政府在短期內將不致於再度進行勞基法增修,而是將會針對現行「一例一休」制度實施狀況,務實深入了解勞資雙方真正需求,透過行政命令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讓勞資雙方均能達到平衡的結果。

不過,國內許多勞工團體卻又直言指出,政府迄今始終「沒有真正掌握勞工問題」,並非勞工喜歡加班,而是實質薪資成長陷入長期停滯,加上現行租稅制度勞工頗為不易同步分享經濟成長果實,必須透過加班費用增加所得收入;尤其實施「一例一休」制度以來,已呈現許多扭曲正常加班之事實。

舉例來說,在「一例一休」制度中,其極不合理勞工加班費用計算公式,為全球先進國家之首見。部分企業,尤其中小企業面對需要加班之下,為了減少高昂加班費用,甚至成立兩家公司輪流聘僱員工,讓員工平時以一家公司的名義聘僱,若需要加班,則讓員工以其他一家公司的名義聘僱,除了擺脫頗複雜的加班費用計算方法之外,甚至降低經營成本。相對勞工而言,則是在相同雇主兩家公司分別採取不同工時計算下,不但難以取得理應屬於正常加班費用,反而因所得收入減少而被迫需要增加工時彌補,造成勞工工時不減反增。

另一方面,「一例一休」正式上路之後,在現行極不合理加班費用計算公式下,此對大型、跨國企業來說,僅是增加人事成本支出;相對員工人數、資本規模較小,尤其是屬於勞力密集生產的小型、微型企業而言,一旦提高勞工加班費用,其所增加的支出對公司之正常營運產生或多或少障礙,甚至造成許多廠商不敢過度承接訂單。

很顯然地,政府希望企業提供更多「加班空間」,不但與「一例一休」兩次增修的初衷有所矛盾,而且不易解決勞工長期所存在的低薪困境。誠如政府認為,逐年調漲勞工基本工資,可以擺脫「22K」魔咒,甚至有效根治低薪病灶,其實僅是治標而非治本之道。再者,若經濟景氣低迷、環境不佳,或是企業生意衰退、訂單萎縮,則更加難以迫使企業提供更多「加班空間」。

由此說明,勞工是否可以增加加班機會,並非憑藉勞工逕自決定,而是端視企業經營狀況決定,尤其與經濟景氣的變化,更是息息相關。在此同時,隨著總統選舉即將來臨,任何政黨若要在選舉中獲致勞工更廣泛地支持,則應在勞工政策規劃上,並非增加勞工「加班」機會,而是提高勞工「加薪」空間。也就是說,若勞工實質薪資能夠不斷成長達到相當水準,則多數勞工理應不致因需要獲致更多加班費用,而願意犧牲休假。

坦然而言,面對勞工長期低薪困境之下,個人認為政府迫切需要解決的是,積極縮短勞工與薪資成長的距離。此一願景,必須從經濟基本面、產業結構面等提出更具體、有效的策略,包括:改善國內經營環境,促進民間投資意願;加速產業升級轉型,提高企業盈餘空間;更加重要的是,透過租稅措施,讓有盈餘的企業願意與勞工共同分享利益。唯有如此,始能促進勞資關係更加和諧,以及避免勞工過勞,達到真正協助勞工「加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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