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 ]戴肇洋:採取員工配股「面額課稅」始能留才20180419

[中時]

2018年04月19日 04:10          戴肇洋    台灣省商業會顧問
中國大陸近期公布:《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惠台31條》。從此項史無前例對台特別開放範圍或優惠程度中可以發現,除延伸過去以來對赴陸投資的台灣企業彙整12條措施,協助取得前所未有投資與市場等商機外,其中最為受到重視的焦點莫過於對赴陸居留之台灣民眾提供19條措施,給予包括: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等便利條件,享有與中國大陸民眾同等之「國民待遇」措施。

由於此項惠台措施開放力度之大、涉及部門之多、適用範圍之廣、實施層面之深,前所未有,在台灣社會中造成相當震撼,尤其針對台灣一般民眾、青年族群、專家人才等開闢多元生涯空間,未來是否可能更進一步吸引台灣人才前往中國大陸生根。亦即兩岸在人才互動交流上,已無可避免面對以中國大陸為主場的挑戰,甚至加速朝向中國大陸傾斜發展,此時此刻在台灣留才政策上,恐將再也不易採取「維持現狀」政策阻止優秀人才西進。

亦即在中國大陸《惠台31條》措施磁吸下,未來台灣所可能呈現的西進狀況,並非僅有企業,而是已延伸至引以自豪最寶貴的各種優秀人才。不可否認,企業外移易堵,人才出走難防,台灣人才將因大陸提供「利多」、「友善」因素,而取得更多、更好的西進機會,讓台灣的人才藉此發揮新專業、新技術,進而重新規劃生涯、創造新局;相對而言,台灣企業卻也將因人才、智慧的大量西進,而可能淪為被「空洞化」、「邊緣化」的命運。

換句話說,面對中國大陸《惠台31條》措施磁吸衝擊之下,政府應該重視其未來對台灣企業可能造成人才出走之不利影響,採取更具有競爭條件的方式協助企業留才。至於在留才做法上,除了積極改善國內薪資環境之外,其關鍵則是企業員工配股針對員工個人所得課稅部分必須加以改革,採取「面額課稅」替代「實價課稅」,促進員工對分紅配股的企業重拾信心,如此始能協助台灣企業留住各種優秀人才。

事實而言,過去國內企業所實施的員工分紅配股方式,不但讓台灣企業具有誘因成功留才,而且對台灣創造20世紀全球所欽羨的經濟奇蹟。例如,在新竹科學園區設置初期階段中,許多高新科技企業為能吸引優秀青年人才加入行列,採取員工分紅配股制度增加所得。雖這個制度可能傷害股東權益,但員工隨著企業經營成長分紅配股不斷累積財富,甚至許多青年人才藉此籌措創業資本,從夥計躍身為企業老闆,創造更多高薪就業機會。

然而,隨著2008年元月1日政府修正法令,針對員工分紅配股採取實價課稅,亦即國內企業實施「員工分紅費用化」之後,加上「選擇權課稅」問題,不但使得企業透過分紅配股制度獎勵員工所衍生的效益大打折扣,而且導致青年人才利用分紅配股累積財富快速創業捷徑受到阻塞,已成為近年以來國內許多優秀人才出走無法忽略的重要因素之一。

無庸置疑,台灣企業若欲參與國際競爭,立足全球市場,其核心關鍵在於人才充沛與否。也就是說,員工分紅配股採取面額課稅重點在於,協助國內企業留住優秀人才、建立企業競爭優勢;不過,在考量財政收入及社會公平前提下,可以針對員工分紅配股面額課稅設置「定量」張數上限。若超過此一張數上限,則配股依據實價課稅,俾讓以中下基層為主的青年人才獲致較完善的所得保障,透過留才激發更多潛力。

坦然言之,採取員工配股面額課稅除了可以化解中國大陸惠台31條措施,降低對國內企業留才之不利影響外,同時在員工配股面額課稅優惠措施下,讓全體的員工共同分享企業成長,構築員工與雇主的和諧勞動關係,進而提高員工對企業的向心力及責任感。此外,也將因員工配股面額課稅讓全體員工的受惠,而解決國內近年以來所陷入的低薪困境,甚至藉由員工實質薪資成長,促進民眾消費增加,更進一步創新投資,活絡台灣經濟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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