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 戴肇洋:與其人均所得三萬 不如改善貧富差距20200730

[中時] 

觀念平台-與其人均所得三萬 不如改善貧富差距
2020/07/30
工商時報      戴肇洋       台灣省商業會顧問

行政院通過國家發展委員會近期提出未來四年(2021至2024年)「國家發展計畫」,在其經濟發展目標中,除了訂定未來四年經濟成長2.6%至3.4%、平均3%,最為受到矚目的是,每人平均GDP(國內生產毛額)增加為2024年的29,006美元~29,584美元。亦即屆時蔡政府將會讓人均所得接近三萬美元,兌現2008年馬政府提出卻又無法達到之目標。

雖我們肯定政府在美中貿易爭端未熄、全球新冠疫情告急,造成世界經濟衰退、國際產業供應斷鏈重組,尤其許多國際經濟預測機構不約而同認為全球經濟將會呈現「L型」走勢的同時,頗有膽識及氣魄挑戰上述目標。但我們更加關心的是,近年以來台灣家戶平均所得收入差距,呈現愈來愈大趨勢,造成許多家庭正面對著貧窮循環威脅。

依據最近財政部賦稅署公布的統計顯示,2018年度共計630.23萬家戶申報綜合所得稅。先以申報稅額高低分成五等分位來說,年度所得最低20%家戶平均所得收入18.7萬元,與所得最高20%家戶平均所得收入242.2萬元之比較,其差距達到12.95倍。再就十等分位而言,最低10%收入9.6萬元,與最高10%收入327.6萬元之比較,其差距則是達到35.01倍。

如果進一步針對近年綜所稅家戶申報稅額高低分成20等分位加以觀察,2005年度家戶平均所得收入最高5%與最低5%之差距,僅有55.13倍。然而,隨著家戶平均所得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從2008年度的65.32倍,2011年度94.84倍,2014年度首度突破百倍達到109.69倍之後,均在百倍以上;至2017年度時甚至達到110.95倍,創下歷年以來新高紀錄。雖2018年度略縮小為105.56倍,但持續超過百倍。

儘管上述數據不含分離課稅、免稅所得及政府移轉支出補助等收入,並非家戶全部所得狀況;但是從統計資料中顯示,不論是五等分位差距比較,抑或是20等分位差距比較,可以發現台灣社會財富結構已經從十餘年前中產階級家庭數量逐漸減少所呈現的「M型」化,轉型為朝向集中少數高端所得收入家庭所呈現的「L型」化。此意味著,近年以來台灣家戶平均所得收入差距,呈現越來越大趨勢,造成許多家庭陷入貧窮困境。

為何台灣家戶平均所得收入差距產生越來越大趨勢,其關鍵乃是,近年以來受薪階級勞動報酬成長速度緩慢,甚至呈現停滯現象。探究其原因,其實可以大致歸納包括:
其一,就業型態變化降低薪資成長水準。台灣從1990年代初期起生產要素成本不斷提高,雖促進產業結構開始轉型,但卻又引發就業型態調整,加上外在環境急劇變化,使得許多廠商在追求維穩經營及因應景氣惡化風險考量下,增加許多臨時或派遣雇用就業型態,同時調整薪資制度,也包括了採取「低底薪、高獎金」給付模式。這些就業型態變化,無形之中拉低整體薪資水準,讓許多受薪階級的勞動報酬,其實不易支撐家庭生計。

其二,物價上漲速度抑制薪資成長感受。依據2月主計總處所公布的薪資資料統計顯示,2019年受僱勞工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包含本薪與按月給付固定津貼及獎金)達到41,883元,年增達到2.26%,持續二年成長逾2%。不過,此一期間國際原物料價格上揚,帶動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使得每月實質薪資平均不及2001年水準。此一現象,其實是抑制勞動報酬的成長感受,甚至被迫陷入貧窮,已成為近年許多受薪階級家庭揮之不去的夢魘。

事實而言,台灣社會一般家庭所得收入來自薪資報酬,若薪資無法隨著經濟成長增加,則代表所得收入減少。面對此一現象之下,政府除了提供免除稅負措施,以及增加政府移轉支出加以補助,協助這些家庭維持生計之外,更加需要透過創新經濟發展模式,包括:創造優質投資環境、推動核心戰略新興產業,藉以提高受薪階級勞動報酬,進而落實改善貧富差距。

在此同時,貧富差距是人類經濟社會與生俱來的現象,溯古追今,無論人類經濟社會如何進步,絕對難以達到真正平等。誠如唐朝詩人杜甫在其《自京赴奉先詠懷五百字》中所指出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更是反映家庭貧富差距懸殊最佳寫照。畢竟,經濟成長是硬實力,社會均富是軟實力,且是國家永續發展的根本,此乃是政府面對目前台灣社會結構劇變需要再度轉型正義的關鍵時刻,不容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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