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肇洋:年金問題在於領取年限過長

[中國時報]20160324

戴肇洋(現代財經基金會 )

年金制度已列為新政府最重要的改革項目之一。面對人口結構快速老化,年金給付制度過度寬鬆之下,政府其實早自1985年開始推動年金改革,將行之有年的軍公教職退撫從「恩給制」修正為「提撥制」;2000年首度政權輪替之後,再行訂定軍階限齡退役與公教「五五專案」鼓勵退休。不過,此舉反而引發提早退休潮流,不僅大幅增加政府退撫支出,而且嚴重排擠國防、經建、教育等部門預算。

2008年之後,在秉持建立社會安全與公平正義前提下,除修法將勞保老年給付調整為年金,同時逐年提高保險費率與延長給付年齡外,將軍公教退撫年金改革列為重要的政策之一。遺憾的是,朝野政黨因政治算計的糾葛,加上選票之考量,導致公務人員退撫修法無望,軍教退撫改革則是未見聲影。

雖藍綠政黨在執政時採取不同措施,希望從「少繳、多領、早拿」調整為「多繳、少領、晚拿」推動年金制度改革,但現行不同職業類別年金體系所提撥的費率或額度有所差異,難免因涉及個人利益而衍生信賴保護原則爭議。

若從追求社會公平正義觀點切入,目前男、女性平均餘命超過80餘歲,試問軍人服務年滿20年、公教人員超過50歲服務年滿25年申請退休,不僅月領原薪7成以上退休俸額,而且給付月退俸額年限,相較其服務年限可能更長,令人匪夷所思。再者,領取優渥者相對領取微薄者,有如變相剝削,無論從日益撕裂的社會結構氛圍,或是從不斷擴大的政府財政赤字,均已顯示現行年金制度已達到必須改革之地步。

因此,未來年金改革除提高提撥費率外,與其實施「齊頭式差異」調整,不如採取「立足點公平」改革。個人認為,無論不同職業類別在符合退休條件時,以該年的平均餘命減去法定退休年齡,推動「定年領取」年金模式。

若以目前台灣男、女性平均餘命的81歲,減去法定退休年齡之65歲加以計算,不論何時領取年金,其所領取的年金年數最多16年。此外,一旦不幸身故,未領取年數的部分,得由其遺族持續領取,如此不僅符合社會公平正義,而且可以緩和年金陷入破產困境。

此種史無前例針對既得利益族群推動年金改革,其執行難度頗高、抗拒聲浪極大。然而,在近年經濟成長持續低迷,加上歲入難以增加下,國家財政早已陷入破產危機。

期待朝野政黨在面對國家財政赤字日益提高下,切忌因政治算計或選票考量,而懼憚、擱置年金制度改革,如果未能即時構築一套較完善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年金制度,一旦國家財政淪為實質破產,政府信賴保護原則,屆時恐將成為精神慰藉,毫無存在實質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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