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允傑:日本如何嚇阻隨機殺人20160401

李允傑(國立空中大學公共行政系主任)

[中國時報]20160401

駭人聽聞的內湖女童斬首案,引起死刑存廢的爭論。「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在臉書上號召全民4月10日聚集凱道、走上街頭,一起反廢死。主張廢死人士認為,殺童悲劇與死刑存廢沒有直接關連,隨機殺人事件真正該檢討的,是我們的政治經濟社會生病。

震驚日本的池田國小殺人事件,值得我們借鑑反思。2001年6月8日,一名無業男子宅間守闖入大阪池田國小,持刀殺害8名兒童,並造成15人受傷的瘋狂砍殺事件,引起日本社會極大的震驚。這件殺人事件是否適用日本刑法第39條,即心神喪失不罰或精神耗弱得減刑的情事,就成為審判的焦點。

在偵查與審判中,被告於精神鑑定後,確實顯示其有被害妄想與強迫症等精神疾病,且經核磁共振掃瞄腦部,亦發現被告的中腦左側有病變之情況。但鑑定報告仍以此等精神障礙,並不會影響是非辨識及行為控制之能力為結論,再加以法院認為被告有詐病以規避死刑之嫌,最終仍認定無心神喪失或耗弱之情狀而處以死刑定讞。

這個判例對於日本社會接連發生的無差別殺人事件造成重要的影響,亦即必須用最嚴格的標準來認定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以避免凶手藉由裝神弄鬼逃避刑責的投機行為。

台灣這幾年冷血殺童事件頻傳,凶手有幾點共同的特徵:選擇無力抵抗的弱小兒童殺害;當被群眾追打圍毆時,又知道要尋求警方保護,可見他們有環境辨識與行為控制能力,卻以精神狀態為由免除死刑。這正應證了湯姆熊殺童事件的凶手曾文欽所說的「反正殺死1、2個,也不會被判死刑」的僥倖心理。

這兩天接連在花蓮、樹林、台北捷運發生3起隨機砍人事件,印證了治安政策的破窗理論,無死刑嚇阻只會造成更多人跟進模仿。

現在,政府立即能做的就是立刻修法,明定殺害12歲以下兒童者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同時對於隨機殺人凶嫌的認定,應採取日本的最嚴格標準,以遏制模仿效應及僥倖心理。

儘管法務部昨天回應,認為不修法為宜。但是對加害者慈悲,就是對被害者、家屬與善良百姓殘忍。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的美國、日本,至今仍然判決執行死刑。這一方面,台灣司法也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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