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劉坤億、王宏文、鄭惠文:臺北市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機制之研究

[2013] 劉坤億、王宏文、鄭惠文:臺北市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機制之研究

一、研究人員簡介:

本研究案由台灣競爭力論壇政府績效組召集人、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劉坤億副教授主持,研究團隊其他成員計有: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王宏文副教授(研究時為助理教授)、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鄭惠文兼任助理教授等人。集合公共政策、組織行為學、組織診斷等專業背景之學者專家共同研究、主持。

劉坤億 王宏文 鄭惠文
計劃主持人劉坤億 副教授

最高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博士

現職: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副教授

協同主持人王宏文 教授

最高學歷:
美國印地安那大學公共事務博士

現職: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協同主持人鄭惠文 副教授

最高學歷:
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博士

現職:
新北市勞工大學 助理教授

 

李天申 周延
撰寫助理 李天申
(臺灣大學政治系 博士候選人)
行政助理 周延
(本會兩韓研究中心 助理研究員)

 

二、研究計劃簡介:

政府過去為達特定政策或專業目的,常透過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方式來提升政策運作的自主性與獨立性,而現行主管機關為監督所屬財團法人,雖有訂定相關要點,惟各主管機關規定範圍及內容不一,且行政監督執行情形各異,因而衍生出許多問題;就臺北市政府而言,市府各財團法人之成立因專業職掌有其殊異,而監督機關亦分屬不同局處,且市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基金會董事會中,因捐助比例不同,各局處首長亦佔不等之比例席次,因此,有關於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的課責環境,就外部的法律監督與內部的董事會管理,市府應有必要進行相關規範之檢討。

本研究將依次說明本研究之背景和目的、方法、流程,以及研究內容、範圍、對象與限制,並針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和「公私複合組織」三個名詞予以界定。

臺北市政府為有效管理捐助之財團法人基金會,雖自民國95年起已訂定《臺北市財團法人暫行管理規則》,並輔以《臺北市財團法人依法預算需送臺北市議會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臺北市財團法人依法決算需送臺北市議會之決算編製注意事項》相關規定,惟外界對於市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基金會,在其人事、財務、業務執行等項目,仍有加強管理之建言,故本案需蒐集各相關基金會管理及運作之資料,以進行評估研議,並針對市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基金會,協助提出相關共通性之行政監督管理作業規範。

因此,訂定相關規範以提升並評估財團法人達成捐助目的之成效,改善財團法人,因績效不彰迭受各界批評,建立合理公平的行政監督機制,以確保資源妥善運用,將是市府應面對之重要議題。

本研究之目的主要有以下三項:

(一)藉由此研究,調查市府目前捐助之財團法人數目、特性、運作模式、法源及相關監督管理機制。

(二)參考中央既有之相關規定,依據調查本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執行現況,研提市府可行之行政監督機制規範內容。

(三)研擬市府成立行政監督專案小組之不同成員配置方案,並各自分析其優缺點。

 

三、詳細資訊:

委託單位 計劃名稱 研究期間 主持人 協同主持人
臺北市政府研考會 臺北市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機制之研究 2013.02-2013.12 劉坤億 王宏文、鄭惠文

 

0 回復

發表評論

Want to join the discussion?
Feel free to contribute!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