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5周祝瑛:關於性侵受害者 我們還可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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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祝瑛/政治大學教育系教授
魯嬪文/政治大學教育系碩士生

多年來,筆者在大學教授性別教育相關課程,希望照顧一些曾經遭遇過性騷擾、性侵害的受害者。無論男女,這些人經常出現類似創傷後症候群(PTSD),飽受長期失眠、畏縮、精神緊張與缺乏自信等困擾。其中,最令他們難以釋懷的,竟然是最親近的家人與周遭朋友,大多只會勸他們遺忘,以為用正面積極的方式去鼓舞,便可以脫離性侵噩夢。在一句句:「是你運氣不好,把這事忘了,重新站起來,明天會更好。」的所謂正向鼓勵中,這些受害者反而被推向另一個黑暗、遭否決、不被接納的深淵。他們的傷痛從未得到真正釋放和同理,更沒有人願意站在他們的角度去「體會」:「有些傷痛,永遠都不會過去,傷口會癒合,但傷疤永遠都留在那裡」。後來曾在課堂中放映一部《怒焰狂花》 (Child of Rage)影片,內容敘述一個嬰兒時期被父親性侵的小女孩,終其一生想以「殺人」來洩憤,最後在養父母與心理治療師的協助下,她的痛苦與憤怒獲得同理與認可,小女孩才逐漸踏上康復之路--儘管那是個遙遠而又漫長的歷程。反觀目前社會上備受關注的林姓作家自殺案件,由於性侵害事件發生後,舉證困難,加上受害者年齡、教育等諸多限制,導致加害者逍遙法外,甚至食髓知味一再犯案。過去的木柵之狼,以及某電腦公司職員侵犯女同事、屢犯不止的性侵犯,這些人不只有罪,而且呈現許多病態,亟待社會去揭發與司法懲治。相對於鄰近韓國對於性侵防治的決心與做法,台灣司法制度的不周延與寬鬆,間接淪為犯罪的溫床。韓國在面對高發的性侵案,尤其是「兒童性侵」案時,訂定了一系列嚴苛的法案,如:2008年,開始強制有性犯罪前科的人,配戴電子監控器,進行移動定位,由首爾市保護觀察所隨時掌握行蹤。如果對未滿13歲的兒童性侵或性犯罪次數高達2次以上,罪犯即使刑滿釋放,也要在腳上戴電子監控器。2010年韓國政府更架設性犯罪前科資訊網站,讓有需要的民眾可以登入網站,查詢自己住家附近性犯罪前科者的相關資料。各個學校更可以查到1公里半徑範圍內的性侵犯罪者資訊,加強防範。有些社區管理中心,甚至會透過郵件告知本社區,新搬進的性犯罪前科等訊息。台、韓兩國雖然國情不同,但面對性侵案時的悲痛與掃蕩決心,不分軒輊。從上述林姓作家書中所敘述遭誘姦過程,讓人不得不反思:家長和學校有無正確教導孩子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有無適時引導他們在遭遇傷害時,如何尋求幫助?至於社會大眾在面對性侵受害者時應有那些同理心的態度?如何避免對受害者提出:「忘了他,一切都會過去」言語,多設身處地的接納這些受害者的傷痛,讓痛苦能表達、能被同理。韓國能,台灣為何不能?藉著上述不幸事件,政府等應積極修法,加強教育及懲戒措施,從源頭上減少類似性侵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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