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8陳永峰:假修憲真制憲 2020新憲法=新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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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8 01:28聯合報 陳永峰/東海大學日本區域研究中心主任(台中市)

適用憲法之人,即是解釋憲法之人。

日昨安倍晉三在《日本國憲法》施行七十周年紀念講話中,公開承認自衛隊的存在有違憲之虞,所以非得修憲不可,引發激烈的討論。

戰後日本傳統右派強調「主體性」,不要美國人給的憲法,非得修憲不可。但為了安全保障又不得不固守「日美安保」,這叫作「親美改憲」;傳統左派則認為丟掉美國人給的和平憲法會令日本人重返戰爭,所以不願修改憲法,但是骨子裏反美,特別是在沖繩問題以及美軍駐留問題上面,這就叫作「反美護憲」。

聽到安倍的自衛隊違憲發言,護憲左派大樂,「哈哈,經過六十三年,你們終於承認自衛隊違憲了吧!」改憲右派則極為懊惱,「我們都已撐過六十幾年了,安倍君喲,清醒點,千萬別自亂陣腳啊!」

安倍晉三當然沒抓狂,而且完全按照幕僚編排的劇本演出。

安倍放出的修憲風向球有二。一是不動憲法第九條第一、二項的放棄戰爭及撤廢軍備條項,直接「增修條文」(第三項),讓「違憲中」的自衛隊取得法制基礎。這滿足了公明黨保留「和平憲法」的主張。

二是,高等教育無償化的入憲。這一方面吸納了日本維新會的主張,另一方面也淡化了專為重新「武裝」而修憲的刻板印象。

許多台灣媒體,甚至連不少台灣的日本「專家」都沒注意到,安倍晉三說的是將在二○二○年施行「新憲」,而非修憲。

憲法是國民對國家的命令。不過,日本和台灣都不是。安倍不講修憲而說施行新憲,當然意指於此。安倍或「安倍們」認為,根源於日本敗戰而從美國人手上拿到的憲法,本來就不是國民對國家命令的發動。所以,非得發動一次「憲法制定權力」不可。雖然形式上像「修憲」,但卻是不折不扣的「制憲」。這和李登輝政權透過一次又一次的「修憲」進行對《中華民國憲法》的換骨奪胎,在政治手法上一模一樣。

接下來,日本政治日程的軸心,將是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前必然來臨的眾議院改選與修憲公投是否同時舉行。由於修憲提案在眾參兩院通過三分之二多數的「發議」之後,必須在六十到一八○天之內接受國民複決。如果眾院改選要綁上修憲公投的話,安倍就得在二○一八年十月前解散眾院。但二○一八年九月自民黨總裁必須改選。

安倍延任(三連任)與否,攸關「制憲」以及日本右派傳統回歸的歷史進程。安倍連任成功的話,任期將至二○二一年,成為日本史上任期最長的首相。並且站上二○二○年東京奧運開幕舞台,在新天皇面前對世界宣誓「新憲法=新日本」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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