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2周祝瑛:看人間 規定補教師資格 杜絕憾事發生

人間福報

周祝瑛/政治大學教育系教授

最近某媒體調查,為什麼台灣學生補習人數依然如此眾多,結果發現前三名補習理由為:一、父母希望孩子不要輸在起跑點上。二、其他同學都在補,我也要去補習。三、學校老師教得不好。這些原因正好反映出,台灣補習教育並未因推動教改、減輕升學負擔而減少。

早在二○○三年筆者出版的《誰作弄了台灣教改》一書中,就曾預言教改後,補習班不但數量不會減少,反而會出現比教改前更多元與複雜的補習形式。

這一次作家林奕含不幸早逝的消息傳來,政大師生除了為這位校友感到惋惜與哀悼外,也不禁要問:為什麼如此資優生,仍必須參加補習,因而遭受傳言中補習班狼師的非禮傷害?更多關心者更質疑:台灣各機關對於補習教育管轄鉅細靡遺,但為何獨漏在講台上執教的「補教教師資格規定」?

根據教育部一○三年一月三日公布的「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等條文發現,相關補習教育法規,除了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主管與監督,且多在規範補習班負責人、設立人及班主任學歷的資格、經歷與條件,即使在該準則第五章之負責人及教職員工規定,也完全未提補習班教師之資格,反而僅在第二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補習班設立人及班主任:

一、現役軍人、現職公務人員、現任公私立學校專任教師、代理代課教師及在學學生。但設立人或班主任因在職進修取得學生身分者,不在此限。即使在二十一列有補習班應聘請具其開設科目專業資格之教學人員。前項專業資格,依國、內外公、私立學校、機構、單位核發之畢(結)業證書等相當寬鬆與籠統認定。

相對於體制內中小學教師養成資格的層層關卡與高門檻,政府法令卻對補教教師資格網開一面,不但缺少具體教師資格規定,也無任何相關的法規或機制規範適任者。此種完全交由補習班自律與商業競爭機制的不作為,一旦遇有師生間的糾紛時,或不適任教師時,只能任憑補習班負責人的良心,無法透過正常的管道,有效處理。

在相關法令規章的不完整,與地方政府監督人手不足的限制下,自然讓一些唯利是圖的補習班與不肖補教教學人員掛帥,不計資格與師道,只要能夠招攬學生上門,即是補教界的生存王道。

反觀附近東亞地區以升學補習著稱的地區,無論日本、南韓、中國大陸,甚至港澳等地,甚少聽到補教名師以化名與假名身分執教的問題。

只有台灣過去若干公職人員與學校教師,為了規避下班後違法兼差及規避稅收等問題,透過化名來隱藏真實身分。於是形成了日後補教人士紛紛以假名的風氣,結果讓許多講台下的學子與家長,對老師的真實身分資格學歷等毫無所悉。

補習班變成販售升學考試技巧,如同另類大賣場般,提供各式各樣未經過合格檢驗的人員,站在講台上授業解惑。至於教師的是否有損師道,只能憑台下未成年學生的見仁見智,家長與社會大眾等無從得知。

為了杜絕下一次不幸事件,應該是重新規定補習班教師資格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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