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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新智庫建言兩岸經濟合作(上) 近兩年時間內,“ECFA”是兩岸政界、商界最為關注的熱點之一,“ECFA”即“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完整英文名為“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當然,這只是台灣方面的稱呼,真正的中英文措辭,得由兩岸正式商談後方能確定。 這項協議,主要是指關於在世貿允許的框架內,類似自由貿易區的兩岸經濟合作協議。本來是“CECA”,即英文全稱為“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指的是台灣與大陸正在商議中的“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的簡寫。但是,馬英九當局為了緩和民進黨與臺聯的反對,將“CECA”改為“ECFA”。原本這一協議類似于香港、澳門與中國內地的“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英文簡稱,包括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中央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簽署的《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但是,台灣官方顧慮到如果照搬“CEPA”,會被台灣一部分民眾特別是民進黨的支援者認為是將台灣“香港化”、“澳門化”,因此,在設計協議的名稱與內容方面,都與“CEPA”有所不同,中國大陸與香港和澳門的“CEPA”都是在一國兩制下的安排,雖然中國大陸、香港、澳門都是世貿的成員,具有獨立的關稅系統,台灣在世貿的地位,也類似,本來簽署類似“CEPA”的協議,也是有法律基礎的,但台灣當局為了避免被認為與一國兩制沾上邊,只好作名稱上的調整,避免被民進黨等極力反對。
其實,台灣非常需要這個協議,不管名稱是什麼,馬英九不久前親自出馬通過電視臺向民眾介紹情況,他說:2008年台灣出口到大陸已佔40%以上,而相關產業銷到大陸就要面對6.5%的關稅,屆時工廠就會遷廠,估計會失去11.4萬的工作機會,台灣的GNP也會下降一個百分點,因,兩岸的合作問題已到了非處理不可了的關鍵時期。
如果等到東盟與中國的10+1協議生效,加上日本、南韓也加入成為10+3,而台灣還沒有與大陸簽署相關協議,就將被邊緣化,台灣將是很被動的,對此,台灣工商界很明白,馬英九當局也深知其中的要害所在。
但是,台灣的民進黨等反對黨不從工商業發展的前景去看問題,而是從“台獨”的政治立場去思考,他們焦慮的是,如果兩岸簽署ECFA,台灣不僅在經濟方面越來越依靠大陸,在政治方面最終也將走向統一,這對於堅持“台獨”的民進黨與臺聯來說,其前景使他們不寒而慄。其實,如蔡英文等,作為國際貿易法學者出身的專家,當然非常明白ECFA對台灣的重要性,也明白該協議本身並不涉及主權問題,但作為民進黨主席,她站在政黨的利益考慮,不得不反對,這就是“台獨”立場政黨要員的可悲之處。難怪,對於蔡英文這樣對“協議”明知有益而故反的立場,台灣海基會秘書長高孔廉怒罵蔡英文是“混蛋”。綠營的民眾其實並不是都了解什麼是“CECA”?,什麼是“ECFA”?他們多半是跟風民進黨、臺聯的領導人,跟著叫喊。而綠營的智庫,如“台灣智庫”、“台灣新社會智庫”等,當然很明白該協議對於台灣工商業發展的重要意義,但是,他們頑固的“綠色”立場,使得這些智庫的專家們不是從客觀的研究立場和科學的結論去看待“ECFA”,而是從政治立場的需要出發去進行“學術研究”,凡是兩岸合作的事情,包括“ECFA”,他們都是一味反對的。
一段時間以來,藍、綠陣營的智庫都大談“ECFA”,藍營分析其好處,極力論證兩岸經濟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綠營極力“論證”出其危害,聲嘶力竭地大喊反對。值得注意的是,台灣的新智庫,被稱為是學者智庫的“台灣競爭力論壇”在08年的3月份,由該論壇的副秘書長、金廈特區組的召集人謝明輝執筆,為“中評社”撰文,發表了題為《台灣競爭力論壇對ECFA的綜合建言》,比較系統深入地表達了該論壇對ECFA的態度和看法,很值得注意。
該《建言》在前言中表示,台灣競爭力論壇自2007年8月15日正式成立以來,向來都是以建立台灣百年發展制度為目標,對於台灣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發展,長期投入了關懷與改革的熱誠。對於兩岸經貿發展有長遠影響之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該論壇更是在成立之日起即舉辦相關的研討會、座談會與“公聽會”,如在08年1月13日舉辦“兩岸簽署CECA的重要性與急迫性”的研討會,在3月5日舉辦“兩岸簽署ECFA的‘主權’爭議”研討會,利用研討會廣邀台灣藍綠各界意見領袖、民間智庫與知名學者,對於ECFA之內涵、定位與重要性,進行相當深入及多元之討論。
在研討會上,對於ECFA,有反對意見,也有贊同的意見,反對者認為,相較于簽訂ECFA,“中國大陸在某些產品所採取的貿易障礙以及不公平的政策獎勵,對台灣的廠商都直接造成很大的傷害”,同時,“與美國、日本以及東協的區域合作,看起來也是比單純跟中國合作來的更重要更急迫”。此外,有人還認為,必須謹防台灣“成為一個過渡依賴中國的經濟體”;贊同和支援者則認為,ECFA的“雙邊關係是‘對等’的,不但避免產生‘矮化’疑慮,也可以防制被攻訐為‘賣臺’”,這是“創造性地發展了一個既符合‘WTO’準則,又符合臺海兩岸現狀的新模式”,同時,台灣近年來處於外交困境中,面對大陸的壓力,台灣難以與東協各國達成自由貿易的協定,要突破當前困境,ECFA是台灣經濟的最後希望。
《建言》深刻地分析了ECFA的必要性、重要性與急迫性,對於簽訂ECFA的必要性,謝明輝認為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看: 第一,就台灣經濟體質來看,台灣經濟一向是出口導向,出口占台灣GDP總額的比重為73.48%,台灣經濟發展對出口的依賴遠高於日(15.75%)、韓(38.25%)、中(37.13%)三國。第二,中國、日韓與東協分別將於2010、2012年進入零關稅階段,換言之,時間的壓力僅在台灣這一方,對中國大陸而言,簽署ECFA與否的急迫性並不存在。第三,就出口市場來看,中國大陸十三億人口一向是台灣主要出口市場與最大順差來源,再加上東協十國,整個大中華經濟圈更是進一步擴大,此外,在東協加三的成員中,其中又以南韓與我國出口地區與商品有高度的相似性,如果不先突破與中國大陸的自由貿易協定,在整個出口競爭力上,台灣必然遠輸于南韓,故就經濟面向來看是台灣需要中國大陸,不是中國大陸需要台灣,而主動權是在中國大陸而非台灣。結合以上三點來看,當前東亞經濟整合的局勢即將完成,台灣出口產業面臨極大壓力,ECFA訂定與否已經不是台灣所能做的選擇,要挽救當前經濟困境以及解決即將面對的出口產業危機,ECFA乃是台灣經濟自救的必要選項
對於簽訂ECFA的重要性,謝明輝認為: 就台灣目前的經濟情勢來看,一旦被屏除在東亞十加三自由貿易區域之外,對於以貿易出口為主要經濟支柱的台灣而言勢必造成極大的影響。其中的影響不僅包括我國的出口產品、更可能因為出口課稅問題造成台灣產業前往中國大陸、東協投資,而使得台灣投資減少。因應當前經濟局勢,台灣自然應該積極與東亞各國進行自由貿易區談判,然而在面對中國大陸反對的壓力下,台灣近來年難以與東協各國達成自由貿易的協定。為了突破當前困境,稱ECFA為台灣經濟的最後一根浮木,實不為過。
對於簽訂ECFA的急迫性,謝明輝認為: 從台灣過去之發展經驗觀之,數十年來,經濟發展的成功一直是台灣在國際外交上最大的助力,經濟環境之健全與否對台灣的重要性不言可喻。綜上所述,無論從台灣產業結構、國際關係之變遷與經濟組織之整合觀之,正如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所言,未來東協貿易體一旦整合,對台灣石化業的衝擊將以“十兆台幣起跳”,ECFA之簽訂對於台灣經濟之發展不僅急迫,且是迫在眉睫。
臺新智庫對兩岸經濟合作建言(下) 台灣競爭力論壇副秘書長謝明輝在《台灣競爭力論壇對ECFA的綜合建言》中分析了ECFA應有的內涵與模式。關於ECFA的內涵,謝明輝認為,可以參考2003年大陸與香港簽訂CEPA之內容 ,即:1,兩地實現貨物貿易零關稅;2,擴大服務貿易市場準入;3,實行貿易投資便利化。同時,還可以參照東盟協議的相關架構,所以,ECFA所應具備的架構應包括:關稅協議、投資保障、雙重課稅避免、智慧財產權保護、爭端解決機制等。雖然對於其中各種事項,兩岸的共識還不同一,但可以就其中有共識的部分先行著手商談。 對於CEPA的談判模式與順序,謝明輝認為,要針對反對者認為ECFA之簽署將導致矮化台灣“主權”、傷害台灣勞動市場與農產品的種種疑慮,以及ECFA簽署後,政府是否將完全開放台灣市場任由大陸商品進入而無法有任何管制措施等等?應該注意選擇ECFA的談判模式與優先順序,也就是按照臺“政府”特別提出的“三不三要”談判原則,“三不”是:絕對不能矮化台灣“主權”;不會再開放大陸農產品來臺;不會讓大陸勞工進來。“三要”是:要先解決關稅問題;要跟東協同時洽談FTA;要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精神架構下,真正達到擱置爭議。在依此“三不三要”原則的前提下,力求在保護台灣社會的利益,尋求兩岸經貿的最大發展。 針對當前關於ECFA的相關議題,競爭力論壇的學者也知道,在反對者意識形態的操弄之下,已經變味了,原是單純的經濟發展問題,已經演變成為政治爭議,甚至被冠上“出賣台灣”的污名,一般大眾在政治喧擾的環境當中,根本無法正確認識ECFA的實際內容、重要意義及其對於台灣未來發展的重大影響。在政客們的鼓動和煽情之下,民眾被蒙蔽於民粹式的主張中,無法以清醒的態度來看待,對於ECFA沒有辦法真正的了解。 在謝明輝看來,這種煽情的欺蒙,意識形態的論爭,使台灣的民眾很難達成關於ECFA方面的共識,長期的無謂的論爭,更將使台灣逐漸失去簽署ECFA的關鍵契機,最後在國際經貿整合中流於邊緣化的困境。為消除對於ECFA的疑慮,更快地形成台灣民眾的內部共識,首先必須擴大舉辦“公聽會”、研討會及說明會的範圍,使一般民眾均能正確清楚認識ECFA之內涵及重要性,以便進一步深入討論與交流,摒除不必要之疑慮,並進而形成社會內部共識。 關於ECFA的公民投票問題,謝明輝認為,台灣自2003年公佈實施“公民投票法”後,已舉辦了六項全臺性的公投案,包括“強化國防”、“對等談判”、“討黨產”、“反貪污”、“入聯”、“返聯”等。從幾個公投案的經驗看,由於法律規定不完善,使得公投的舉行往往流於政治工具、浪費國庫公帑,毫無意義。ECFA的定位是廣義的FTA,屬於自由貿易協定的一種類型,其內容所涉及的僅是經濟議題,其簽署前提是以不損及“主權”為原則,既然沒有矮化“主權”的疑慮,就無須大費周章的訴諸公民投票,而且,ECFA的範疇在於具有高度專業性的經濟問題,考量其專業性質,ECFA實不適於以公民投票方式決定其簽署與否,對ECFA的公投,實在沒有必要。 當然,ECFA的問題不僅引發了關於公投與否的爭議,不僅引來綠營人士的反對浪潮,而且在簽署的程式上,“政府”和“院方”也有分歧,謝明輝分析說:“立法院”主張制定“兩岸訂定協議處理條例”,主張兩岸簽署ECFA必須“先審後簽”,也就是說,“立法院”主張ECFA的內容需要先經過“立法院”的三讀審議,通過後方可與中國大陸簽署而生效;而“陸委會”則指出,ECFA的法源根據是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明確規定,“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于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既然ECFA內容未涉及法律的修正,也就無須事先訴之於法律制定之者,也就是說ECFA辦理機關應于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先簽後審”是符合依法行政規範的。而且,台灣地區的“憲法”規定,“總統”擁有締約權,協定簽署乃為“總統”之權力,屬於行政權的範疇,“府方”所提的“事後經‘立法院’審議”在程式上並無問題。 當然,就目前情況看,ECFA的具體內容簽署過後仍必須經由“立院”審議通過方生效,雖說簽署ECFA屬於行政權的範疇,但ECFA涉及兩岸關係,這始終是個爭議性及敏感性很強的議題,從實際;情況看,如果僅是透過事後監督,恐怕難以獲得“立院”與民間的支援。當前,對於“院方”審議機構,也存在著不同的看法,“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認為如果僅是簽署前到“立院”報告則無法達到有效討論的目的,故希望“立院”成立“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以期能有效討論協定的具體內容;而馬英九“總統”與蕭萬長“副總統”則認為目前“立院”已有常設委員會,且兼具事前聽取報告與事後審查的功能,無須再另設立兩岸小組。這是謝國輝的分析,從這分析可以看出,其實,ECFA的複雜還在於國民黨內部雖說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都積極推動ECFA,但對於如何討論和審議ECFA的具體過程,仍然存在著分歧。 對於ECFA,台灣競爭力論壇是抱著相當積極促進的態度,謝明輝在《建言》中,做了很多積極的有利分析和釋疑解答: 首先,關於 簽署ECFA與台灣之“主權”問題,謝明輝分析說,反對者認為:從過去中國與香港簽署的CEPA(更緊密經貿夥伴安排)的經驗觀之,CEPA的第一個“C”是Closer(更緊密),雙方是夥伴關係;但ECFA的“C”是“Comprehensive”,那不是“合作性”、而是“全面性”。亦即在ECFA架構下,台灣將喪失主體性,和中國大陸變成主從關係,“ECFA遠比CEPA嚴重”。此外,反對者亦強調儘管簽署ECFA也無法保證台灣能夠加入東協,而且ECFA簽訂將嚴重衝擊台灣農業,在WTO架構下可以課反傾銷稅,但ECFA卻毫無保障可言。對此,謝明輝解釋說: 事實上,如果就名稱的字面上來解釋,不論是CECA或是ECFA中最不同於CEPA意義的關鍵皆在於“Agreement”與“Arrangement”的差異。“Agreement”所意指的往往是兩個政治實體所簽署的正式外交協定,而“Arrangement”指的則多為團體或政黨間非正式的約定或協議。換言之,不論是CECA或ECFA,“政府”所提出的原文都是使用“Agreement”,顯示出“政府”所欲與中國大陸簽署的是在WTO架構下兩個“對等的經濟實體”間的自由貿易協定,遠不同於中國大陸與港、澳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簽訂的CEPA,反對者據此主張簽訂ECFA將導致矮化“主權”之疑慮,直可謂為杞人憂天。 其次,關於簽署ECFA後對於兩岸經貿之正面利益,謝明輝認為: 就台灣政府各部會目前所闡述的ECFA內涵來看,中國大陸與台灣所要簽署的確實是自由貿易協定,故在探討ECFA之問題時,實應該回歸自由貿易協定的本質來觀察、考量。就簽署ECFA後所帶來之經貿利益而言,回到經濟層面考量,東協與中國大陸、日韓分別將於2010年、2012年開始進入零關稅時代(10%關稅以下的貨品將可降至0%關稅)。以目前台灣出口產業所面臨的狀況來看,ECFA的簽署可說是產業的定心丸,不僅提升產業的競爭力,同時也可避免台灣產業外移的情況發生。 此外,謝明輝還分析說: 另一方面對於兩岸關係之正面發展而言,過去八年民進黨執政時代,對於大陸政策由於過度恐懼下所造成之錯誤認知與封閉,使得兩岸關係在八年期間內造成相當大之裂痕,對於兩岸經貿之發展非但沒有幫助,反而造成相當負面之影響。台灣係一海島“國家”,出口產業乃是台灣經濟之命脈,此種幾近於“鎖國”之大陸政策對於台灣之經濟發展不僅沒有任何之幫助,反而造成相當不良之效果。時值兩岸關係逐漸融冰之際,台灣實無理由拒絕ECFA之簽訂及其帶來之經濟效益。正如同海基會江丙坤董事長所言,“兩岸經貿關係發展的關鍵不在依賴太深,而在中國不讓台灣依賴”,ECFA之簽訂對於兩岸經貿之正常化與和諧穩固發展,勢必將帶來相當正面之效益。 再次,關於ECFA對台灣參與其他國際經濟組織之作用問題,謝明輝分析說,對於ECFA的簽訂,反對者曾主張:為台灣“主權”及經貿獨立,應直接加入東南亞國協,而不是與中國簽CECA。同時民進黨黨主席蔡英文亦曾指出,台灣也可以透過WTO的架構下進行雙邊的關稅談判,根本不需要另創一個新的架構。對此,謝明輝認為,這是一種無視當前台灣的國際困境的自我安慰,台灣地區向直接加入東協或者透過其他國際組織來突破目前東協加三的整合進程,沒有中國大陸的支援是做不到的,2002年台灣想加入WTO組織,希望能透過多邊貿易談判機制,促成台灣與其他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但多哈回合談判的破裂已經堵住了台灣在這方面的生路,現在其實只剩下雙邊機制這條路了,ECFA勢在必行,離開此,無論是與各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或是與日韓、與東南亞等國去簽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都是不可能的。 謝明輝明確說: 影響台灣無法整合進區域整合體系最大的關鍵就在於中國大陸,在各國皆受到中國大陸勢力的影響下,想要建立雙邊自由貿易關係實在非常困難。在加入東協、透過WTO等方法均不具有可行性之前提下,與中國大陸簽署ECFA將成為台灣經濟生存之最重要出路。換言之,簽署ECFA對於台灣參與其他國際組織之最積極效用在於,在兩岸關係正常化之和諧發展前提下,將可解決由於中國大陸反對與阻撓,以致于台灣被屏除在整個東亞經濟整合區域之外,不僅無法加入東協加三,更不能與東亞各國簽訂FTA,並進而造成台灣被國際間邊緣化之危機。因此,ECFA之簽署不僅是兩岸政經關係正常化之契機,更是台灣經濟生存之活路,與獲得參與國際組織資格之最佳良機。 謝明輝很自信地認為:台灣競爭力論壇自成立以來,向來係以為台灣奠定百年發展之制度為目標,對於各項活動與政策之推動,秉持“三個凡是”的原則為基礎,即“凡是對人民有利的就去做、凡是對於提升台灣競爭力有利的就去做、凡是符合台灣利益的就去做”。 在台灣競爭力論壇看來,“ECFA之簽訂正是符合‘對人民有利、對提升台灣競爭力有利、符合台灣利益’的最佳典範,正待台灣有識之士一同努力,共同推動台灣未來百年發展之新契機。” (上面的引文,均參見謝明輝為“中評社”的撰文《台灣競爭力論壇對ECFA的綜合建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