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503「不在籍投票制度」研討會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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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台灣競爭力論壇 | |
| 2010/05/04, 週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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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競爭力論壇2010年5月3日上午九點於台大社科院國際會議廳舉行「不在籍投票制度」研討會。本次研討會由台灣競爭力論壇主辦,台灣競爭力論壇總召集人林建甫教授擔任開幕式主席致詞。研討會邀請前副總統呂秀蓮女士及內政部常務次長林慈玲女士進行貴賓致詞。與會來賓包括台灣競爭力論壇副秘書長兼執行長謝明輝、空中大學公行系教授李允傑、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李禮仲、知名政論家林濁水、立法委員邱毅、台灣產經建研社理事長洪奇昌、文化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蘇俊斌、台灣競爭力論壇秘書長彭錦鵬、銘傳大學公共事務系暨觀光系教授紀俊臣、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憲政法制組高級助理研究員何展旭、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黃錦堂、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張佑宗、立法委員黃偉哲、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及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羅致政。 林建甫表示,今天舉行之不在籍投票制度研討會,牽涉到我國的選舉制度,及未來要如何選出各個層次的領導人。不在籍投票制度的討論應該是不分藍綠,且受到全民重視,因此我們今天邀請了國民黨及民進黨兩邊重要人士參與討論,希望大家能給予指教及評論。 ![]() 呂秀蓮指出,在我們希望民主更加普及,及競選的公職人員民意基礎更加穩定和強化的情形下,相關單位都是希望內政部能採行不在籍投票制度。選舉最重要的,就是選舉結果要公正,過程要讓大家有信心,選務工程的安全性也要兼顧。目前政府能做的,就是擴充選罷法的規定,將除了選務人員可以在工作地投票之例外作擴充。呂秀蓮提出不在籍投票的另一個名詞,即「投票地之雙軌制」,以戶籍地為原則,但給予特定的選舉人自己撰擇投票地點的機會。若投票當天不在戶籍地,可事前作登記,作投票地移轉。若要實施不在籍制度,呂秀蓮認為最佳實施時間為馬總統不再連任後之時期,並建議首次實施不在籍制度勿從總統大選開始,否則會於此制度首次執行之時,就遭遇極大挑戰。 林慈玲表示,不在籍投票制度從台灣實施民主政治以來就一直持續被討論,目前內政部規劃之方向,是希望不在籍投票制度一定要「本人」親自投票,因此對於大陸台商、海外僑民可能實施之通訊投票是不被考慮的。不在籍投票制度究竟要如何做才能做到最好,內政部很願意聽大家的聲音。 李允傑表示,台灣的民主基石穩固,目前大部分的國家都在實施不在籍投票,以台灣的民主水準與社會教育水準,有足夠的條件來實施不在籍投票。第一階段先考慮「移轉投票」及「指定投票所投票」,用循序漸進的方式來逐步推動。李允傑表示不在籍投票事實上符合歐盟曾提出優質治理(Good Governance)的概念,及其透明(Transparency)、課責(Accountability)、參與(Participation)、效率(Efficiency)四個原則。 ![]() 林濁水認為,不在籍投票制度卡在戶籍制度,最終是滿足了法律上的公民身份,但是傷害到實質的公民身份的民主。不要以為不在籍投票就是民主的擴大,而是民主品質的降低。 邱毅對於不在籍投票不管是擴大到完全的不在籍投票,或者內政部只限制在台澎金馬自由地區裡面的不在籍投票,都持保留態度。邱毅指出,民主國家有兩個非常重要的基石:(1)市場的價格機制;(2)民主選舉的投票制度。而民主選舉的投票制度在四種情況下會發生政治失靈:(1)進入障礙高;(2)有交易成本;(3)資訊不完全;(4)人為干擾的力量。如果不在籍投票視為一種制度的改革,它的好處就是擴大政治的參與面,讓很多不在戶籍而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的憲法付予基本人權的人,有機會可以參與政治選舉投票權,他的進入障礙會減少。考慮到交易成本、投票成本的問題,如果他人在海外或不在戶籍地,他的投票成本比一般人要高,所以他的投票意願就低。但是不在籍投票的問題在於(1)資訊不完全:人民不在社區裡生活,對於候選人的認知資訊會不完全(2)它會有獨占性的干擾。 洪奇昌認為,現階段實施不在籍投票制度,可能是有爭議性的,因為現在還不到成熟、洽當的時機。未來若要實施不在藉投票制度,究竟是要以居住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以內的公民為主,或是以居住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以外之居民來實施,也是政府要考量之方向。洪奇昌認為投票地之移轉是現階段少數可達成共識的措施之一,也是可先行之方向。 蘇俊斌認為,近年韓國與日本的國外僑民,由於政府長期忽視及歧視其投票權而認為這是違反憲法所規定的普選制度,所以打起了違憲訴訟。兩國的憲法法院及最高法院只得從善如流的迫使政府立法,形成了典型的司法影響政府政策之公共訴訟。我國政府既然將不在籍投票當成是重要的施政目標,不可忽略眾多的海外國民。 紀俊臣指出,由於台灣目前基層選舉眾多,並且選票使用並不一致,進而讓不在籍投票制度難以在地方推展。相較之下,全國性、行政首長的大型選舉則以國家作為選區單位,因此在制度施行及推廣上也就較為容易。對此,他也建議可在審慎考量實行機會以及制度透明化的前提下,將不在籍投票制度實行於2012年之總統大選。 ![]() 何展旭認為,台灣目前尚未具備不在籍投票制度實施的經驗,因此若貿然施行,很容易在社會、法制或政經制度上引起對立的問題。對此,何展旭建議在施行不在籍投票制度的方式上,政府可先在法律上擬定配套措施,並以循序漸進的方式輔以擬訂或建構相關法律功能與條文,以制度公正性的原則加以推行,並先從地方性選舉開始實施。 黃錦堂表示,內政部所要推行的「特別投票所投票」以及「移轉選舉區投票」並非大至難以想像、推動的政策。但前提是必須要克服投開票所的空間限制以及不公正的問題。 張佑宗認為不在籍投票制度本身的爭議性並不大,但最大的問題則在於如何克服其技術性上的操作問題。因此,應待社會普遍具備共識之後再加以推行,才不易產生疑慮。 黃偉哲指出,反對黨對於不在籍投票制度所採取的立場較為保守,但他希望絕對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黃偉哲表示,要推行不在籍投票制度必須克服許多技術性上的問題,而整體社會在過程中所付出的有形及無形成本必然相當龐大,對此他希望內政部及中選會在推動此政策時,都可以秉持更加審慎、維持公平性及秘密性的原則。 羅致政強調「任何的政策沒有在充分的討論之下就勢在必行,心裡都會毛毛的」。而不在籍投票制度所具備的爭議性,更是代表了沒有一個制度是可以直接滿足所有人的需要。 劉義周根據2003年的民調結果指出,民眾對於不在籍投票贊成和反對的意見相當。因此,若要施行及推動不在籍投票制度,必須考量到社會上各方條件,並站在公平原則之立場,保存既有制度的優點、考慮或協調各種政策目標間的平衡或優先順序、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劉義周主張,未來的選舉應該在選民對選舉制度改革具有公正執行的信心下,考慮採行電子化投票,以加速開票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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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 ( 2010/05/04, 週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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