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峰:憲法只是政治人物慣習的收斂20151029

[蘋果日報]20151029

陳永峰(東海大學日本區域研究中心主任,京都大學法學博士)

 

就在國民黨勢必在2016的總統大選中慘敗之時,國民黨新出爐的總統參選人朱立倫強調為了重建「責任政治」,台灣非得朝「內閣制」發展不可。

其實,總統制也好,內閣制也罷。在西方,憲法或政治制度不過就是政治慣習的收斂而已。政治人物尊重的話,有,可以;沒有,也行。不尊重的話,有跟沒有差不了多少,甚至有比沒有更慘。

「我堅信,中華民國總統最神聖的職責就是守護憲法。在一個年輕的民主國家,遵憲與行憲比修憲更重要。身為總統,我的首要任務就是樹立憲法的權威與彰顯守憲的價值。我一定會以身作則,嚴守憲政分際,真正落實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我們一定要做到:政府全面依法行政,行政院依法對立法院負責,司法機關落實法治人權,考試院健全文官體制,監察院糾彈違法失職。現在是我們建立優良憲政傳統的最好機會,我們一定要牢牢把握。」

讀者們百分之百沒辦法相信這是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先生第一次就任總統時的就職演說。只是曾幾何時,7年多前的憲政認識,不需要說明,大家都知道早已煙消雲散。

當時,馬總統一定是有感於陳水扁、李登輝等前兩任政治領導者的違憲、毀憲,而於就職演說中矢言遵憲、行憲。只是,除了陳李之外,更前任的蔣經國、蔣介石當然也一模一樣。事實上,在戰後台灣憲政史上,唯一不主動違憲、毀憲的總統應該只有讀者們已經忘記的名字,嚴家淦,一人而已。

也就是說,在台灣,只要擁有政治權力,沒有任何一個領導人不違憲、毀憲。反過來說,不具政治上的「物理性的力」的話,想違憲、毀憲,也難。威權時代也罷,民主時代也好;間接選舉也罷,直接民選者也好,沒有例外。

憲政體制中的內閣制透過行政與立法的無限重合,強調權力的集中;總統制則透過權力無限的分立與制衡,強調權力的分散。只是,不管台灣的憲政體制是內閣制還是總統制,或者再加上近年來台灣學界「無厘頭」熱烈討論的「半總統制」,在眼前都陷入混沌。

「憲法不過是政治慣習的收斂罷了」。這句話出自日本憲法學重鎮佐藤幸治和國際政治學者高坂正堯的對話。過去,台灣的憲法大家也說一樣的話。例如,在筆者的大學時代,憲政史家荊知仁先生在課堂上日常反覆的口頭禪:「徒法不足以自行」、「政治上沒有不可或缺的人物」、「憲政慣例的累積是立憲主義的基石」等等。沒有例外,每個禮拜都得聽上好幾遍。那個時代的法政學究,荊先生不是唯一,多數學者對於英國的議會主義及責任內閣制情有獨鍾,另一方面也不太掩飾對美國建國政治家們創造並尊重、維護憲政慣例的欽羨。

只是在「人治」永遠超越「組織統治」與「法之統治」的台灣,政隨人轉,政治慣習難成力量,再加上法制官僚力量貧弱,超法的憲法終究無從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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