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月刊]戴肇洋:讓ECFA回歸自由貿易的本質2023-09-01

讓ECFA回歸自由貿易的本質

戴肇洋(作者係台灣省商業會顧問)

對於大陸商務部8月17日表示「初步調查認定台灣對大陸存在貿易壁壘,並將研究採取相應措施」,國台辦發言人亦表示:「支持依規研究中止或部分中止ECFA項下给予台灣產品的關稅優惠」,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表示台灣工商界都希望ECFA能夠延續,呼籲蔡政府儘速建立與大陸溝通的管道,有效處理兩岸之間的經貿爭議。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僅是一份「架構」協議,其中包括投資保障、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等四項協議。由於台灣許多民眾不太清楚ECFA的內容,更不知道貨貿、服貿與自由貿易的關係,或與產業的連結,這使得民眾在聞悉ECFA將會讓台灣經濟發展鎖進「一中」市場,以及藍領的就業機會將被大陸人搶走而陷入極端恐慌。

對大陸市場依賴高達四成
先從前者擔憂鎖進「一中」市場來說,回顧「世界貿易組織」(WTO)杜哈回合(Doha Development Round)多邊談判於2008年7月29日破局後,全球各國掀起洽簽雙邊《自由貿易協議》(FTA)熱潮,甚至更進一步整合多邊區域經濟組織,在相互實施貨品關稅免除或減讓的同時,彼此開放特殊的「投資」及高度管制的「服務」市場領域。

面對全球經濟環境的激烈競爭,台灣若要減少對大陸市場四成占比的依賴,除了提升企業競爭力與創新力之外,還必須積極洽簽雙邊貿易協議及爭取加入多邊區域經濟組織,藉此增加出口的連結與韌性。

目前亞太地區經濟體在貿易拓展上,除了台灣、北韓、蒙古等極為少數經濟體之外,都有相互簽署FTA,或是參與區域經濟組織。無庸置疑,長期以來台灣受到「一中」的政治糾葛,難以洽簽雙邊FTA,更不易參與多邊區域經濟組織,這使得台灣20餘年來的出口競爭動能受到影響。因此,2010年6月兩岸在遵循WTO規範、排除「一中」的限制下,完成簽署ECFA,如果順利完成其後續相關協議談判簽署,無疑是提供台灣洽簽FTA的藍本,例如:2013年與新加坡簽署《台星經濟夥伴協議》、與紐西蘭簽署《台紐經濟合作協議》,甚至藉此為說帖,申請加入區域經濟組織,包括《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議》(CPTPP)。

再就後者擔憂大陸人搶走就業機會而言,服貿協議並非開放大陸勞工,而是開放赴台投資的陸企經營者和管理者,在開放條件與數量上從嚴管理,根本不至於衍生搶走就業機會的問題。其實,兩岸簽署ECFA之前,已經開放陸企赴台投資,在從嚴管理下,雖自2009年7月起迄今,已核准陸企包括銀行、航空公司等1,556家來台投資,但其聘用的幾乎都是台灣勞工。

此外,若以綠營學者提出,大陸生產要素較低會拉低台灣薪資水準的論述,其實從所得較高國家,例如美國或瑞士的實例觀察,根本沒有經濟學家反對和低工資的國家進行貿易。誠如許多經濟學者專家所指出,貿易對參與的國家有利,透過專業分工各自生產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從擴大市場規模中獲致更多利益;尤其是在貿易條件(相對價格)傾向大國之下,小國獲致的利益空間較大,顯然台灣將是與大陸貿易的獲利方。

透過ECFA打破經濟孤立
另一方面,ECFA在型態上屬於「架構」協議,並非遵循FTA的模式,將貨貿、服貿整合為一體談判、一次簽署。雖在ECFA中附帶先行實施「早收清單」,但其範圍僅涵蓋台灣5%的出口項目和極少的服務行業。亦即ECFA後續最重要的服貿和貨貿協議,如果在短期內未能生效實施或無法完成談判簽署協議,尤其面對RCEP生效實施,及大陸可能加入CPTPP的情況下,除了會讓台灣拓展大陸市場的競爭形成不利之外,還會讓台灣參與國際經濟舞台受到波及。

新冠疫情結束後,儘管中國經濟復甦遲緩,然而面對其產業結構加速調整,以及從世界工廠升級為世界市場,讓各國皆難以忽略其後續效應。這些現象,從今年G7聲明至歐盟峰會共識,西方大國在對中經濟戰略上由過去主張的「圍堵」、「對抗」,轉型為「去風險」、「不脫鉤」思維,可見其端倪。

回歸自由貿易創兩岸雙贏
很顯然地,面對中國大陸經濟體崛起,以及與美國經濟體的規模分庭抗禮,大陸未來的發展,除了對全球經濟板塊的排列與產業供應生態的重組,將會造成深遠影響外,對位於亞太區域經濟的台灣所帶來的衝擊,更不容小覷。台灣受到先天資源不足與市場規模狹小的限制,難以創新經濟增長模式,朝野政黨與其陷入狹隘的民粹意識形態的糾葛,將ECFA視為政治工具,還不如透過「地緣關係」的戰略思維,讓ECFA回歸為自由貿易的本質,進而從中創造兩岸雙贏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