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祝瑛:師生關係 難以「雇用」或「學習」界定20150803

[聯合報]20150803

周祝瑛(政大教育系教授)

 

教育部與勞動部六月中旬分別發布有關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和處理原則,面臨九月開學,許多大學在因應不及與健保與勞保費、殘障人士聘用不足等情況,暫以「鋸箭法」刪減工讀生與助理人數對應,開學後勢必引起大學生反彈。

上述原則原本在保護大學工讀學生或兼任助理的權益,然而當前各校面臨經費拮据,長久以來的師生關係一時也無法用「雇用」或「學習」來界定;大學更與一般公務單位、事業或企業單位不同,將大學視同下屬單位,限期完成配套規定,其實不但違反大學的校園自治與自主,也整體干擾破壞校園的和諧關係。

因應勞動部和教育部最新認定,只要「請」學生做任何工作且牽涉報酬,就須認定為「雇傭關係」。此種作法,勢將造成往後各校不斷爭議與訴訟之來源!迄今已有不少大學老師更因今後聘用助理的各種限制,而無所適從。

建議相關單位重新評估政策影響,提供各校試辦期摸索調整,並釐清以下問題:

一、大學的定位:這場爭議背後牽扯到的倫理問題,其實是關於「大學」的定位。「大學」並非營利組織,所有經費都須透過政府單位補助,或透過校友捐款及部分企業贊助。大學一切運作都必須依法規辦理,尤其國立大學受到的牽制與影響更加複雜,連學費調漲都一波三折,在無法「開源」前提下,只好「節流」。學生爭取自身權益是合情合理的,但也應建立在學校、教師與學生間「三贏」的基礎上。

二、學用落差:不少學校與企業合作,提供實習機會,讓學生體驗職場,校方提供工讀機會,讓學生能夠一邊學習一邊理財。倘若學校受制於法規與成本考量,節省人事經費,等於是變相剝奪學生在校內體驗職場的實習機會,恐將使得大學生的學用落差問題更嚴重。

三、「學生」身分認知:大學校園工讀風氣盛行,因為校園是相對友善的環境,學生擁有犯錯權利,透過校內工讀學習,這不是勞工所能享有的工作環境。若有部分個案受到校方壓榨,而大規模抹煞學生與勞工之間的界線,使全國大多數想繼續工讀學習的學生受到影響,開學後恐怕會引起更大反彈。

0 回復

發表評論

Want to join the discussion?
Feel free to contribute!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