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甫:Uber實踐共享經濟,改變人類生活20151201

[中國時報]20151201

林建甫(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台大經濟系教授)

日前Uber拜會行政院,承諾繳稅及表示洽商乘客保險,以強化保障消費者權益。官方表示持續規畫計程車產業分級扶植方案,盡速提供更多元優質的計程車服務。其實Uber不是要取代計程車,是要改變人類生活。今年APEC年會中Uber的首席顧問David Plouffe發表演講,他提到Uber的理念是共享經濟,聽君一席話,甚有所感。就像當年發明汽車,威脅到馬車,然而若因為要保護馬車,而阻止汽車的進步,那將更有礙於整體社會競爭力的提升。

Uber自2009年從美國舊金山開始發跡,5年來迅速在全球擴展據點,目前已遍及全球300多個城市鄉鎮。Uber的服務模式是,當一般民眾透過APP輸入出發與目的地,Uber中心在派車就會選擇離乘客最近的司機。在系統完成與駕駛媒合後,使用者即可在手機上看見被派的車輛以亮點的方式,逐漸靠近。Uber也設計了即時分,充分揭露乘車相關訊息,提高坐車安全性。事後有了一套雙向滿意度檢視機制,讓司機與乘客雙方評分,做下次參考。

 Uber是利用科學有效率的經營模式,更是發揮共享經濟的特性。2013年《經濟學人》以「崛起中的共享經濟」為標題,強調透過網路的溝通與協調,讓供需雙方得以互取所需,成為崛起中的創新服務模式。在此背景下,Uber利用行動科技快速的發展,建立以網路叫車的中介平台,打破過去傳統汽車運輸業的經營模式,創造價值。

以美國紐約州為例,真正有計程車的地區集中在曼哈頓。但紐約州腹地廣大,許多地方沒有計程車,甚至沒有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藉由Uber叫車的服務,為居民提供一個經濟有效的交通選擇。因此近來在紐約州曼哈頓外圍區域Uber業務反而成長更為迅速。

共享經濟主要的特色在於資源重新分配,就是將閒置的資源透過網路出租,分享給真正有需要的使用者。不僅可以減少資源的浪費,亦可以讓需要承租者不需要花費龐大的費用就可以得到最大的效用。例如上班族一個人開車,只有來回在開,但車子大部分時間閒置在停車場,等於有90%的時間車子毫無用途。

由此可見,社會上存在龐大的閒置資源,沒有善加利用,十分可惜。Uber基於這樣的原因,希望透過共享經濟發揮效益,讓一個社群能在網路上取得未全部利用的資產(如車子)所創造的價值,降低擁有這些資產的必要性,達到資源利用極大化。

誠如台灣創意工場董事長李開復表示:「共享經濟才剛開始,未來大部分服務業都會被顛覆」。隨著Uber的行銷手法與服務模式不斷創新下,未來將不僅侷限於提供載客服務。Uber日前更與其他行業進行跨業合作,在2015年4月宣布推出即時快遞服務UberRUSH後,接著,於8月分別推出UberMOVERS免費搬家服務與送餐服務UberFRESH。未來,甚至提供偏鄉地區的醫療資源運送等服務,Uber將努力成為一個提供多元服務的平台。顯然,在共享經濟趨勢下,不僅計程車行業遭受Uber的挑戰,未來連快遞、外送或搬家服務等產業將面臨生存的威脅。

Uber這種破壞式創新,雖可為社會帶來許多正面效益,但目前世界各國接受的程度不一。以台灣市場來說,交通部認為Uber不像計程車有車牌(指營業登記照、職業駕照),現有法規不允許這種行為。因此交通部截至今年8月已對Uber開出461張罰單、罰款3759萬元,甚至勒令停業及App下架。造成Uber至今仍無法在台灣合法經營。

但以其他國家而言,目前菲律賓政府已將Uber共乘法規合法化,打開了全球先例。同時,全美地區也已經有17州、20多個城市將Uber相關服務納入法規管理。也就是說,只要政府願意秉持開放的心態,改變傳統思維,對於Uber模式之駕駛、車輛、收費等進行管理,是有機會突破現有的法律框架。

Uber的出現雖然引發計程車業者極大的反彈,我們無須抵抗這種潮流,而應該交由市場供需法則來決定。但對於乘客的安全、司機素質提升與資訊的透明,則是政府必須加以監督與努力的方向。面對創新經濟的出現,過去的法律條文必須與時俱進,呼籲政府全面檢討鬆綁不合時宜法令,注意共享經濟潮流,以創造新的產業與就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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